欢迎访问吉林大学新能源与环境学院
研究生教育
为做好研究生校外合作导师聘任工作,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及应用型研究生实践环节的培养和指导,根据《吉林大学研究生校外合作导师聘任办法》(校研院字〔2015〕94号)的要求,依据《环境与资源学院校外合作导师评聘细则》(院发〔2015〕27 号),经过学院相关教师的推荐,申请者本人提出申请,学院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分委会评审,研究生院审议,拟聘任陈学群等51名校外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为吉林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研究生校外合作导师(第一批),聘期五年,名单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