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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与资源学院博士学位申请者学术成果基本要求

2010-12-21 14:57:41 点击数:

 

 

1. 博士研究生申请答辩,在读期间必须公开发表与学位论文内容有关的核心期刊学术论文至少2篇,其中被SCI收录的学术论文1篇;或被EI收录的学术论文3篇;或被EI收录的学术论文2篇及与导师项目有关的研究报告1份(EI收录的学术论文至少有一篇为期刊论文)。

2. 在读期间获得与学位论文内容有关的国家发明专利的博士研究生,须发表至少2篇与学位论文内容有关的核心期刊学术论文,不要求一定发表被SCIEI收录的学术论文。

3. 对文理交叉专业,例如环境管理与环境经济专业的博士研究生申请答辩,必须发表与学位论文有关的核心期刊学术论文至少2篇,其中被SSCI收录的学术论文1篇;或被CSSCIEI收录的学术论文2篇。

4. 本要求从2008级博士研究生开始执行。

说明:

1. 对博士学位申请者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署名必须是第一作者或除本人指导教师外的第一作者,国家发明专利排名第一位或是除本人指导教师外排名第一位,第一署名单位应是吉林大学。

2. 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应以现刊或以网上检索到全文为准,国家发明专利以取得专利证书为准。

3. 会议SCI论文,不算sci期刊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