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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与资源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附则

2013-12-27 15:51:31 点击数: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应根据研究生的课业成绩、科学研究、科技创新、学术竞赛、文化交流、德育素质、社会实践、公益服务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具体标准如下。

1评选基本要求

研究生申请各类奖学金应首先征得指导教师同意。研究生指导教师具有一票否决权。

2 思想政治表现

思想政治表现的总成绩按照任课教师评价、同学民主测评、参加学校及学院各项活动、社会实践、公益服务共五项进行评定,满分100分(见表 1)。

任课教师评价和学生民主测评最低60分,最高100分。其余各项满分均为100分。

1政治思想表现评分表

任课教师评价平均分

(权重20%

学生民主测评平均分

(权重20%

参加学校及学院各项活动

(权重40%

社会实践

(权重10%

公益服务

(权重10%

扣除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

扣除10%的最高分和10%的最低分

有研究生院等相关职能部门立项项目可获得加分

有相关活动证书等证明参加公益服务同学可获得加分

到校外做论文的同学不参与该项测评。其得分按该专业同学所得平均分计。

到校外做论文的同学不参与该项测评。其得分按该专业同学所得平均分计。

获国家级部门思想政治表彰,每次计50分;获省级部门思想政治表彰,每次计30分;获校级及其他有关部门思想政治表彰,每次计10分。

3 课业成绩

课业成绩取必修课(专业课成绩扣除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平均成绩计分,满分100分。

4 科研情况

科研情况由科研成果(权重70%, 科研立项(权重15%), 学术竞赛(权重10%),文化交流(权重5%)四部分组成。科研情况所有子项(科研成果、科研立项、学术竞赛、文化交流)均按最高得分获得者的成绩视为100分,其他同学得分按此比例进行折算。

4.1 科研成果

计分方法见表2和表3。科研成果取得时间按学校相关文件规定为准,科研成果以见刊为准。影响因子特别高的SCI论文优先考虑,分值由评审委员会另行核定。

2 论文计分方法

刊物

第一作者

SCI收录(期刊,影响因子>3

40

SCI收录(期刊2<影响因子≤3

30

SCI收录(期刊1<影响因子≤2

25

SCI收录(期刊 0<影响因子≤1

SSCI收录(期刊)、CSSCI收录(期刊

20

EI收录(期刊,不包括期刊型EI收录国际会议论文)

SCI收录(期刊影响因子为零

10

中文核心期刊(每人限制1篇)

3-5

3 专利计分方法

等级

排名第一

发明专利(已授权)

20

实用新型专利(已授权)

5

4.2 学术竞赛

学术竞赛只参考第一参与人,第一参与人计分方法见表5。等级不明的学术竞赛提前上报学院,由学院研究后确定。

5 学术竞赛计分方法

等级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校级

一等奖

50

40

30

20

二等奖

40

32

24

16

三等奖

30

24

18

12

优胜奖

10

8

6

4

4.3 科研立项

科研立项情况填写由学生作为项目负责人所申请和承担的科研项目。计分方法见表4。仅在立项年度计分。

4 科研立项计分方法

项目等级

经费总额10000元以上

经费总额10000元以下

校级

10

6

校级以上

20

12

4.4 文化交流

文化交流指获得国家或学校资助的文化交流活动,需提供有效地的资助证明。国内交流计10分,国际交流计20分。

5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时,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课程成绩和科研情况得分分别按15%25%6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和科研情况得分分别按20%8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如研究生总分数相同时按照论文影响因子的大小依次排序。

6 各项学术成果的认定均执行学校有关规定。对学术成果的认定如有疑义,可由学院学术委员会裁决。

7 本附则解释权属吉林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

吉林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

2013.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