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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含专业学位、高校教师)

2009-05-15 11:12:10 点击数:

1、 要求
(1) 论文评阅:应聘请至少两位与论文相关学科的具有副教授以上职务(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为论文评阅人,其中至少有一位是校外专家。
工程硕士研究生,其论文评阅应至少聘请三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为论文评阅人,其中至少有两位是来自企业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聘请的论文评阅人中至少有一位是学位授予单位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
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其论文评阅人中必须有一位是实际工作部门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2)答辩委员会组成:由五名具有副教授以上职务(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指导教师不能参加答辩委员会,但可列席会议介绍情况。工程硕士答辩委员会成员中至少有两名来自企业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工商管理硕士和法律硕士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有一至两名实际业务部门中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校外专家。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考核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含一至两名临床医学硕士生导师。
(3)学位授予材料的填写:我校研究生答辩使用《吉林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管理,答辩者在提出答辩申请过程中及研究生培养单位在审查过程中将基本信息录入答辩管理系统后,学位答辩表格将直接生成。所有表格使用16K纸打印,一式两份。打印的表格中如有需填写的空项,请用钢笔手写填入。
(4)学位论文:每位学位申请者在答辩后须向所在培养单位交3份硕士学位论文。每本学位论文中的《吉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必须由学位申请者本人亲笔签名。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所收材料的送交地点和方式,请各培养单位根据《吉林大学研究生学位材料归档规定》(校研院字〔2003〕10号)中的具体要求执行。学位论文的撰写及装潢必须按照学位办公室制定的《吉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及装潢规范》(见附件三)撰写和装订,电子版论文必须按照附件二的要求在网上提交。
(5)各单位应指定专人送审论文,严禁派学生本人送审。从论文送审到论文答辩不能少于20天。
2、 资格审查
各培养单位首先应对申请者的政治思想表现、学习成绩、在学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论文评阅专家名单进行审核,合格后发放相关评审材料。待专家评审意见全部收回后,各单位要根据专家的审核意见,按照《吉林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确认申请者能否进行答辩。如具备答辩资格,培养单位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科)要对答辩申请者的答辩委员会人员组成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各培养单位可在《吉林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通过“与学位相关”栏目下的“报表打印”选择菜单,打印研究生答辩登记表,送交财务处审核。财务处审核通过后,将研究生答辩登记表送交学位办公室,领取研究生答辩表决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