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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与学术
为调动全省广大高等教育工作者参与高等教育科学研究的积极性,推广优秀高教科研成果,促进高教科研为高教改革与发展服务,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决定开展第十四届高教科研优秀成果评奖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评选范围
凡省内高校(省高教学会团体会员单位)的教育工作者,自2014年5月1日至2016年6月31日在国内外公开发表的高教研究论文和著作(不含教材和以外文形式发表的成果),都可以申报评选,非高教研究类成果不能参加评奖。
2. 参评程序和要求
申报成果应填写“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优秀成果申报表”(见附录),并附上该项科研成果原件或复印件(含封面、版权页、中外文目录、正文)及有关佐证材料(一式两份),合作完成的项目应由主编或第一作者申报。
3. 奖励类别和等级
本次评奖分设论文类和著作类,均设一、二、三等奖,所占比例分别为参评成果总数的10%、20%、30-35%。省高教学会将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评奖结果10月份公布。
4.材料送交地点与时间
申奖材料送至:吉林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办公室(东荣大厦14楼)
受理时间:9月8日上午11点前,过期不予受理
同时交纳评审费(论文类每项60元,著作类每项100元)。
联系人:于老师
办公电话:13944867080
高等教育研究所
2016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