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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王宪恩教授、段海燕副教授团队地方立法工作获省人大高度评价

2018-03-13 13:37:00 点击数:

   日前,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致函我校,建议双方在生态保护地方立法领域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校地合作,对我院王宪恩教授、段海燕副教授团队起草的《吉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吉林省黑土地保护条例(草案)》给予高度评价,李元元校长、王利锋副校长先后进行了批示。

  遵照习近平总书记2015年7月视察吉林省时作出的关于加强大气污染防治、黑土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根据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探索委托第三方起草法律法规草案的精神,吉林省人大环资委协助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协同吉林省环保厅委托我院王宪恩教授、段海燕副教授团队起草了两部条例,得到了吉林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同志的批示和充分肯定。

  吉林省人大环资委拟与我校在生态环保立法等方面开战更加广泛和深入的合作,鉴于立法工作的长期性和严谨性,吉林省人大环资委建议我校将委托立法成果纳入学术成果认定范畴,鼓励和支持更多人才参与到地方立法工作中。建议得到了李元元校长和王利锋副校长的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