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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教育
根据《吉林大学关于做好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意见》,为保证环境与资源学院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顺利进行,现制订本细则。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的原则,在对推免生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的基础上,突出对其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专业水平的考查。
二、组织管理
1、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由学院院长担任组长,在学校总体指导意见下,制订学院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开展相应的复试考核工作。
学院2016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赵勇胜
组员:陆志东、康春莉、王宪恩、董军、卞建民
秘书:李军、李莹
2、学院按招生专业组成三个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组成要考虑专业、研究方向、年龄、职称等情况。复试小组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复试考核工作,确定考试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和操作程序。复试小组在评分前应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查评价标准,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
3、由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领导及研究生工作人员组成资格审查小组,组长由学院党委书记担任。资格审查小组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对参加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学院2015年接收推免生资格审查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陆志东
组员:康春莉、李军、李莹
4、学院对接收推免生复试工作将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规范操作。切实做好保密工作(包括试题命制、分装、评卷、合分、登分等环节),确保复试的公平、公正、科学、有效。对复试过程和复试的主要内容进行书面记录,并全程录音。
三、复试基本要求
1、符合吉林大学2015年接收推免生条件,具体条件如下: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道德品质优良,遵纪守法;
(2)原则上应为取得所在学校推免试生资格的国家“985工程”建设大学、国家“211工程”建设大学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其它学校推荐生的报名资格需要学校审核;
(3)大学本科学习期间学业表现优秀,专业能力突出,成绩排名在本专业的前1/4;
(4)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大学俄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或大学日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70分以上;
(5)身心健康,符合所申请学科的体检要求;
(6)申请人在某方面有特殊才能,如对专业的某方面有一定研究,有公开发表的与所申请专业相关的科研论文或著作,且达到较高水平的;或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写出具有重要价值的调查报告的;或参加专业领域全国学术活动获奖的,可适当放宽申请要求。
2、学院将严格按照《吉林大学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3、尊重考生志愿,原则上按考生报考的学科专业安排复试。
4、实行差额复试。如果复试考生超出推免生招生计划,由学院按120%的比例确定复试人数;如果复试考生不足推免生招生计划,则按实际报名人数安排复试。
5、学院将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位考生,对校内外考生统一标准,一视同仁。
四、复试工作程序
1、申请者提交申请材料
符合吉林大学2016年接收推免生有关要求的学生,请填写和打印申请材料,并于2015年9月25日之前(以邮戳为准),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方式邮寄或直接送至吉林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过期不再接受申请。
申请者须提供的材料包括:
(1)吉林大学接收2016年推荐免试硕士生申请表一份(附件),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原件)。
(2)本科期间三个学年的成绩单一份,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原件)。
(3)在校期间发表的论文、申请专利或其他研究成果、获奖证书和外语水平考试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
2、选择学校志愿并报名
2015年9月28日起,获得免试推荐资格并志愿来我校读研的学生应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报名,利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和填写基本信息,并选择我校志愿提交报名申请。
2015年9月28日,我校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者发送复试通知,具体复试办法(包括复试时间、地点、要求)等信息,请考生在学院网站(http://cer.jlu.edu.cn/old2016/)或吉林大学招生网(http://zsb.jlu.edu. cn/)查询,申请者通过网站了解复试信息。
3、申请者参加复试
复试工作由学院统一组织。具体内容请参见《吉林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
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五、其他事项
1、学院各专业均招收跨学科考生,但须进行加试,加试科目请参见《吉林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2、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表和其他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申请人所提供的材料不真实,在任何阶段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来我校免试读研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3、获得接收资格的申请人在本科毕业前须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未有考试作弊或者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记录,毕业论文(毕业设计)要达到良好及以上成绩,新生入学报到前须如期获得学士学位证书和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4、申请材料邮寄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解放大路2519号
吉林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
邮政编码:130021
联系电话:0431-88502284
传真电话:0431-88502606
注:所有邮寄材料务必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以其他方式邮寄的恕不受理,敬请谅解。
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吉林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所有。
二○一五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