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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教育
学费、住宿费是学校收入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及时足额交纳学费、住宿费是学生接受高等教育应尽的义务。截至2013年底,绝大多数学生已按照《吉林大学学生学费及住宿费收缴管理办法》(校发〔2007〕235号)的规定及时足额交纳了学费和住宿费,但仍有一部分学生因各种原因欠费。
学校即将放寒假,请各位研究生利用寒假回家期间筹措资金,以便2013—2014学年下学期开学初及时将学费及住宿费交齐。各位研究生同学请将欠费足额存入与校园一卡通关联的中国银行借记卡中,学校将通过银行划转方式收缴学宿费。希望同学们积极配合,避免因欠费影响新学期学籍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