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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教育
新能源与环境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 “申请—考核制” 招生实施细则
根据《吉林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办法》,结合新能源与环境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选拔原则
实施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的目的是:提高我院博士研究生的生源质量,充分发挥博士生导师和专家组在博士招生中的作用,全面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建立更加科学有效的优秀博士生选拔方式,在学术学位博士和专业学位博士招生中选拔出拔尖创新型人才。
实施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应遵循如下选拔原则:
1、坚持综合评价考核。科学设计考核方案,德、智、体、美全面衡量,对申请者的思想品德、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评价和全面考查。
2、严谨规范开展考核工作。严肃招生考试制度,严密工作程序,根据考生报考的学科专业进行考核,按照规定的招生计划进行录取,坚持集体领导和集体决策,提高教育选拔考试的公信力。
3、充分发挥导师和专家组的作用。选拔学术水平高、作风严谨的博士生导师组成导师组,共同深入研究复试政策和评价方法,形成导师群体的合力,提高考核工作效能,坚持“专家考核、集体决策;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工作原则。
4、坚持信息公开透明。按照“依法、准确、及时、安全”的信息公开要求,对招生政策、工作程序、考核结果和监督机制等全部主动公开,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根据《吉林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办法》,经新能源与环境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推荐和院学位委员会讨论,成立了如下组织机构:
1、成立新能源与环境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申请考核制”的选拔方案和实施细则,指导“申请考核制”录取的相关工作。新能源与环境学院 “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构成为:
组长:许天福
副组长:花修艺、温卓
成员:卞建民、董军、杜新强、王宪恩、邹东雷、吴哲、李军
2、成立资格审核小组,负责对考生的申请资格进行审查。新能源与环境学院 “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资格审核小组构成为:
组长:温卓
成员:杜新强、王宪恩、邹东雷、李军、李莹
3、由相关学科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水平高、作风严谨的教师组成若干综合考核小组,每个小组不少于5人,负责确定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和操作程序。
4、监督检查小组
成立由纪委书记、纪委委员和相关学科导师代表和研究生办公室人员组成的监督检查小组,负责监督检查考试录取的工作程序、保密规定、信息公开和工作人员的廉洁廉政等。
组长:吴哲
三、“申请考核制”的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及导师
由于招生名额有限,我院已经在(本)硕博和硕博连读培养方式中招生的导师,不能再参加申请考核制考生的招生。“申请—考核”制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及导师名单如下:
表1:新能源与环境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目录表
招生专业代码及名称
指导教师
招生人数
学术或专业
081501水文学及水资源
李鸿雁
杨青春
2
学术
0818Z4★地下水科学与工程
张文静
多吉
083001环境科学
郭志勇
郑娜
083002环境工程
任何军
1
0830J4★环境管理与环境经济
段海燕
085700资源与环境
朴云仙
秦传玉
冯威
吕聪
邹东雷
专业
备注:专业代码后带“★”者为学校自设专业
四、考生报名条件
1、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吉林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
(3)须有至少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的专家书面推荐书。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
①应届毕业硕士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②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外语水平要求
外语水平符合以下任意一项:
(1)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2)托福(TOEFL)考试成绩达到90分及以上。
(3)雅思(IELTS)考试成绩达到6分及以上。
(4)GRE成绩(新)达到300分及以上。
(5)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考试成绩60分及以上。
(6)WSK(PETS-5)考试成绩60分及以上。
(7)通过俄语专业四级考试或全国大学俄语四级(CRT4)或俄罗斯联邦对外俄语等级考试ТРКИ的B1及以上。
(8)通过日语专业四级考试或全国大学日语四级(CJT4)或日语能力测试(JLPT)N2及以上。
(9)在英语、日语、俄语国家或地区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10)在国外有1年以上(含1年)全日制学习经历(报考英语、日语、俄语语种为当地主要日用语言和授课语言)的人员,该部分人员需提供学习经历的证明和成绩单。
3、学术成果要求
考生须取得下列学术成果之一:
(1)发表1篇SCI、CSSCI或EI检索源期刊论文(除导师外第一作者)。
(2)发表1篇中文核心期刊(除导师外第一作者)。
(3)获得1项实用新型专利或发明专利(除导师外第一发明人,证书)。
(4)获得1项软件著作权(除导师外第一著作人,证书)。
(5)获得一项报告类成果(除导师外第一作者,报告类成果参照《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报告类成果管理实施细则》认定)。
五、选拔程序
1、申请参加吉林大学新能源与环境学院“申请考核制”的考生须提交如下申请材料,且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伪造,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2020年“申请—考核”制的考生请于2020年1月15日前把相关材料交(寄)到北区理化楼269室李老师。联系电话:0431-88502284。
(1)《吉林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
(2)《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简表》;
(3)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的研究计划,要求3000字左右;
(4)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出具的推荐信;
(5)申请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6)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书;
(7)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加盖原所在学校研究生院或人事部门公章);
(8)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或硕士论文摘要(应届毕业生);
(9)获奖证书、发表论文(刊物或检索证明)、获得授权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证书)、报告类成果的采纳证明(需加盖采纳单位公章)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10)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
2、资格审核
学院“资格审核小组”,负责根据资格审核标准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根据考生的外语水平、学习成绩、硕士论文、参与科研、发表论文以及获奖等情况,按百分制给出成绩。考生成绩在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阶段的综合考核。
3、综合考核
考核时间初步定在2020年春季开学初,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2020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群号:126360965。
学院按学科和报名情况成立若干个“综合考核专家组”,对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包括《吉林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和综合素质能力测试,业务课一、业务课二、综合素质能力测试采取面试方式。每部分满分均为100分,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所占比重各占25%、综合素质能力测试所占比重为50%。每位考生的面试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面试全程录音录像,并做好面试书面记录。思想品德考核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综合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根据综合考核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综合考核成绩和拟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研究生工作栏目公示,公示期为3天。
4、拟录取考核
在招生计划额度内,上报“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拟录取名单,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考核通过后同时在“吉林大学招生网”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六、培养方式
学术学位考生录取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专业学位考生录取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或全日制定向。非定向考生的档案及工资关系须转入吉林大学。
七、其他
(1)“申请考核制”已录取考生不允许参加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入学考试。参加“申请考核制”的考生如果未通过初审或综合考核,可申请转为按照“普通招考”方式报考。
(2)考生对各考核环节和录取结果有疑问的,可向学院提出申诉,申诉人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诉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调查审核。如对学院做出的申诉处理仍有异议,可向学校招生办或纪委监察处提出申诉。
(3)考生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招生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违反有关规定的工作人员,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实施细则由新能源与环境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通讯地址:吉林大学新能源与环境学院,吉林省长春市解放大路2519号
邮政编码:130021
咨询电话:0431-88502284
联系人:李军
附件:
1.“申请-考核”制拟录取汇总表
2.吉林大学2020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
3.吉林大学2020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
新能源与环境学院
2019.12 .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