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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教育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6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我院2016年度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及指标体系按照《环境与资源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环境与资源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附则》相关规定执行,院2016年度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成如下:
环境与资源学院2016年度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主任委员:赵勇胜
副主任委员:康春莉
委员:陆志东、刘淼、王宪恩、董军、卞建民、李军、李文德(研究生会主席)
上述文件中国家奖学金评审指标体系及评审委员会组成公示期为10月25日至10月28日,如有意见请及时与教科研办公室(北区理化楼256室)李军老师联系。办公室电话:0431-885022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