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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治工作
(一)学生进行实验前,必须由指导教师详细讲解操作规程和安全知识,实验中必须由指导教师指导,严禁将实验室钥匙交给学生; (二)实验室离人时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关好电源、水源、煤气开关及门窗,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三)无关人员严禁进入实验室,更不准在实验室聚众看电视、会餐、会客、住宿或进行文化娱乐活动; (四)不准使用实验室的煤气、电器设备进行取暖、烧水、做饭和洗涤衣物。非本室工作人员严禁动用加热设备; (五)实验室不准储存与本室无关的危险物品; (六)加热设备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使用时放在不燃或隔燃的操作台上,并与可燃物保持一定距离; (七)各种危险物品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并建立严格的领用、保管、使用、回收制度,必须严格按性质分类别、贴签管理,不准混存混放; (八)实验室内严禁吸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