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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16年(本)硕博连读研究生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转发)

    2016-05-04 09:33:45 点击数:
    关于开展2016年(本)硕博连读研究生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提交部门:研究生院 提交时间:2016-5-4 13:27:07 字号:

    校内各培养单位:

      为全面落实《吉林大学中长期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精神,健全和完善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形成有利于创新人才成长的个性化培养机制,提高创新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在我校36个研究生培养单位开展2016年(本)硕博连读研究生推荐选拔工作,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1.选拔原则

      严格遵照公开、公正、公平的选拔原则,选拔真正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拔尖人才,各选拔环节科学规范,选拔结果向全校公布。

      2.选拔范围和推荐名额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全日制2013级(医学、农学本科五年制2012级)本科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委托培养的学生),具体选拔单位和名额详见附件一。(本)硕博连读研究生(即吉林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免生特别推荐)占用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2017年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名额,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进行选拔时要充分考虑本单位实际,规范合理的使用学校下达名额。

      3.选拔条件

      选拔范围内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诚实守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无任何考试违纪、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不含处分解除),综合成绩(四年制截止至第五学期末、五年制截止第七学期末各科成绩为依据)排名在本专业前1/3;国家基地班成绩名次列班级前50%之内;国家“拔尖计划”和“卓越计划”班全额列入计划。具备良好综合素质和培养潜质;

      (3)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或者校内外语1—4级平均成绩75分以上。

      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在本专业领域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本专业领域学术论文的;参加数学建模大赛、机械创新设计竞赛等科技竞赛取得奖项的。

      4.相关待遇

      (本)硕博连读研究生享受吉林大学(本)硕博连读奖学金一次性奖励2万元,在学期间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奖助学金、研究生优秀奖等评定可依据相关规定给予优先考虑;优先资助参加研究生赴国外短期交流、赴国境外参加学术交流计划等。

      5.推荐选拔程序:本人提出申请、培养单位考核、学校审定、面向全校公示

      (1)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提交《2016年吉林大学(本)硕博连读研究生推荐选拔考核表》(附件二)和证明材料(成绩单、英语四、六级证书、外语平均成绩证明、公开发表文章的刊物原件、竞赛获奖证书原件)。

      跨学院接收相同专业的学生(研究生培养单位具有相同二级学科)需由学生学籍所在学院审核材料后到接收学院进行申报并参加考核(名额占用接收学院),培养单位根据选拔条件对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进行排序。

      (2)培养单位按推荐名额的120%有序确定推荐人选后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专家组进行考核,按公布的推荐名额有序填报《吉林大学学院推荐(本)硕博连读研究生名单》(附件三)。

      (3)学校将审定的名单在校园网上公示。

      6.时间安排

      5月4日—5月10日 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本培养单位本科教学办公室报名

      5月11日—5月16日 各培养单位进行材料审核、考核、确定学生名单(附件二、附件三)并上报教务处和研究生培养处

      5月17日 学校确定学生名单并进行公示

      5月20日 对公示无异议的学生正式公布

      7.其它

      关于(本)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具体培养工作详见《关于(本)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的相关意见(修订)》(附件四),(本)硕博连读研究生需要与学校签订承诺书,确定各自的权利、义务及相关未尽事宜。

      (本)硕博连读研究生的推荐选拔工作是我校培养高质量拔尖创新人才的一项重要工作,请各相关培养单位高度重视,组织相关学科和专人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此项工作在规定时间内顺利实施。

      相关政策咨询联系人:

      研究生培养处 刘斯伟  85166256 

      教务处    王彦飞  85166415

      招生办公室  蒋春晓  85167023

     

                                  教务处

                                 研究生培养处

                                 招生办公室

                                 2016年5月4日

    学院补充通知如下:

    1、参与推荐报名的学生请于学校规定时间前来学院提交材料,过期学院不再收取,所有材料需左侧订好。

    2、英语材料以四级成绩单复印件为准,若通过四级不必提交其他外语能力材料;若暂没通过四级或成绩单丢失,请在教务系统中调取每学期英语成绩并打印提交;其他小语种暂不受理申请。

    附学生成绩排名(系统内保研成绩推荐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