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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17年高等学校水利类专业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17-04-10 15:21:57 点击数:
            根据水教协高教[2017]2号通知要求,现组织我院教师申报2017年高等学校水利类专业教学成果奖。
            本次教学成果奖评选范围为:近三年来,在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方式、实践教学,强化教育教学管理、促进优质资源共享等方面,反映水利类专业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有效性的教育教学改革成果,包括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课件、教学系列论文及论著等。 已获得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申报成果应为2014年以后取得,经2年及以上时间的实践检验(不含研讨、论证时间),且取得明显成效。实践检验时间截止至2017年3月底。 具体要求见附件。
            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请于2017年4月14日提交至学院教科研办公室,联系人:张皎,电话:88502167,电子邮箱: zhangjiao@jlu.edu.cn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