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吉林大学新能源与环境学院
中文
|
English
cer@jlu.edu.cn
首页
学院概况
院长致辞
历史沿革
现任领导
行政机构
教学机构
研究机构
学科建设
本科生教育
教学动态
培养方案
教学进程
教学建设
教学成果
教学反馈
网络教学
实践教学
教学文件管理
研究生教育
研究生工作
研究生学位工作
研究生管理
研究生就业
研究生培养方案
博士后工作
科研与学术
学术动态
学术与外事
科研管理
信息帮助
相关下载
学生工作
通知
学生天地
奖助学金
管理制度
就业指导
辅导员信箱
师资团队
院士风采
博士生导师
在职教师
实验人员
教师登陆
党群工作
组织机构
组织发展
综治工作
组织机构
规章制度
安全知识
日常工作
就业信息
Englishold
ABOUT CNEE
FACULTY & STAFF
ACADEMICS
RESEARCH
GLOBAL
NEWS & EVENTS
CONTACT US
教学信息
教学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正文
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17年高等学校水利类专业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17-04-10 15:21:57 点击数:
根据水教协高教[2017]2号通知要求,现组织我院教师申报
2017年高等学校水利类专业教学成果奖。
本次教学成果奖评选范围为:近三年来,在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方式、实践教学,强化教育教学管理、促进优质资源共享等方面,反映水利类专业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有效性的教育教学改革成果,包括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课件、教学系列论文及论著等。
已获得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申报成果应为2014年以后取得,经2年及以上时间的实践检验(不含研讨、论证时间),且取得明显成效。实践检验时间截止至2017年3月底。
具体要求见附件。
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请于2017年4月14日提交至学院教科研办公室,联系人:张皎,电话:88502167,电子邮箱:
zhangjiao@jlu.edu.cn
。
附件:
1.《关于开展2017年高等学校水利类专业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2.
2017年高等学校水利类专业教学成果奖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