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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信息
各教学单位:
学生对教师课堂教学的评价,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解教师课堂教学情况、检验课堂教学效果、反馈教学信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学校将继续组织本科生开展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网络评教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教目的
1.通过收集学生对教师授课情况的意见和建议,使教师进一步改进教学方法,丰富教学内容,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2.教学单位通过对评教结果的分析、总结,采取督导听课、同行专家指导等措施,加强对课堂教学的质量评价工作,持续提升教学质量。
二、评教指标
为加强对学生能力的培养,贯彻“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学校对评教指标进行了适当调整,主要包括教师的教学态度、素质与能力、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及学生对教师的满意程度,学生还可对教师和课程提出意见或建议。具体指标见附件。
三、评教结果反馈
评教工作结束后,各教学单位相关负责人、教学管理人员和任课教师应及时进入“吉林大学教务管理信息系统”查看评教结果。各教学单位应督促任课教师及时查看评教结果。如任课教师未及时查看评教结果,将无法在教务管理信息系统内录入相应课程的学生成绩。同时,学院应对评教结果进行分析总结,针对学生满意率较差的任课教师,要采取督导听课、同行专家指导等措施,帮助教师提高教学水平。
四、评教工作安排
1.评教时间:
2018年12月18日—12月31日
2.评教对象:
(1)本学期开设理论课程的任课教师(医学部除外)。
(2)本学期各公共教学中心为医学部学生开设课程的任课教师(由医学部人才培养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五、评教系统使用说明
1.学生通过选课账号和密码登录“吉林大学教务管理信息系统”(http://uims.jlu.edu.cn,请使用火狐浏览器或者谷歌浏览器),点击左侧“教学质量评价”,出现所需评价课程及教师记录清单,点击相应记录,进入评价页面。评价项目填写完毕后,点击“提交”按钮。信息一旦提交将无法修改。
2.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络评教,如未及时完成评教,将影响学生个人正常使用教务管理信息系统(如无法查询期末考试成绩等)。
3.参与评教学生的个人信息将予以严格保密,被评价教师只能看到反馈意见和各项指标的综合统计结果,不能获得学生个人的评价信息。
六、相关要求
1.宣传动员。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组织动员工作,将相关程序和要求传达到每位学生,并要求学生做到认真、客观、真实评价。
2.组织管理。网络评教期间,各单位教学秘书应具体负责该项工作,并根据教务处网上评教监控的情况通报,及时督促学生进行评教。有条件的单位可组织学生统一进行评教,并指派教学秘书和辅导员进行现场指导,确保评教结果客观真实。
3.资源开放。请各单位充分利用现有实验室、计算机房等资源,对学生免费开放,为没有上网条件的学生提供硬件支持。
如有问题,请联系教务处质量评估科,电话:85153819。
附件:吉林大学教师教学效果网络评教指标
教 务 处
2018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