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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6级本科生课外培养计划学分审核评定工作的通知

    2019-12-18 10:55:50 点击数:

    2016级本科生:

    根据《吉林大学本科课外培养计划实施办法》(校教字〔201664号)、《吉林大学本科课外培养计划实施细则》(校教字〔201681号)、《新能源与环境学院本科课外培养计划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本科生毕业前需要完成本专业课外培养计划的基本学分要求,且成绩计入成绩单。

    为了顺利完成2016级本科生课外培养计划学分审核与评定工作,现将相关要求和时间安排进行预告,请妥善安排时间,并按要求准备相应材料。

    1.第一阶段:2020113-223日 完善学分申请材料

    2020年寒假期间,学生可根据学院关于课外培养学分的要求,完善申请学分的材料,包括《新能源与环境学院课外培养学分申请表》和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分别准备电子版/扫描件和纸质版原件/复印件。

    2.第二阶段:2020224-36日 材料预审

    2016级本科生按班级汇总并提交课外培养计划学分的纸质版申请材料,包括《新能源与环境学院课外培养学分申请表》、《课外培养计划成果统计汇总表》和证明材料,学院预审后材料返回学生;班长汇总本班《课外培养计划成果统计汇总表》。

    3.第三阶段:2020318-45日 审核学分

    2020318-27日 学生网上填报申请学分,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证明材料

    2020328-415日 学院线下、线上审核成果,学生线上认领成果

    2020415-20日 学院线上录入学分

    4.第四阶段:202059-12日 补录成果

    以上各阶段工作,学院届时将发布具体通知,如与学校整体安排时间冲突,以学校和学院最新通知为准。


    新能源与环境学院教学办公室

    2019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