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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的通知

2018-09-04 10:04:18 点击数:


各位老师、同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院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教育厅函[2018]6号)文件精神,结合吉林省学位办公室《关于开展查处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督查工作的通知)》(吉学位[2018]5号)的有关部署,为进一步规范学位论文管理,建立健全学位论文监督管理制度,强化学术诚信建设,营造风清气正、学术端正、行为端正的学术氛围,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开展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自查自纠及其建设管理工作。

根据学校统一安排,我院切实加强学术道德和诚信教育,引导学生养成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和严谨认真的治学态度。附相关文件,请全院师生学习。从即日起学院受理“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 监督举报电话:88502284,监督举报邮箱:liying250403@jlu.edu.cn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 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教育厅函[2018]6号)

附件2:《吉林大学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校发[2018]125号)

附件3:学术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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