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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新闻
学院各系、教学实验中心、重点实验室:
根据学校“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末及寒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校综治字【2019】12号)文件及实验室设备管理处通知精神,为了加强寒假春节期间学院及各实验室(教学、科研)、重点实验室安全管理,确保学院的安全稳定,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2.寒假春节期间实验室原则上全部关停,部分学科实验室确实需要继续使用的,要在学院办公室登记备案;老师需要借用本科教学实验室做实验的要按照学院下发的《关于假期临时借用教学实验室的管理规定》(学院网“院内通知”2018年1月8日)严格履行手续,签订责任书后方可使用。
3. 寒假春节期间需要继续使用的各实验室,负责人(使用的老师)负责摸清假期留校继续做实验的学生和人数,做好假期内危险性实验的备案与安全防范工作。指导教师要对这些学生进行一次专门的实验室安全教育,布置实验室安全要求,落实实验室准入制度和值日官制度,严格执行进出人员签到登记制度,不得将无关人员带入实验室。
4. 涉及到危险性的实验活动必须有2人同时在场才能进行,且实验活动中必须有人值守,使用干燥箱、烘箱、高压蒸汽灭菌锅等存在潜在危险的设备时,实验人员不得离开。不得在实验室烹煮食物、聚餐,严禁在实验室留宿。
5. 加强实验室内设备安全、水电安全和基础设施安全等方面的巡查。特别是仪器设备运行期间,应加强监管。禁止仪器、设备、空调、电脑等带故障运行。实验完毕后,应采取实验结束的措施,察看仪器设备、水、电、气等的关闭情况。离开实验室时应及时关闭门窗。防止火灾、溢水和盗窃等事故的发生。
6.不使用的实验室,由教学实验中心落实好封条粘贴工作。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时,请事先联系相应实验室管理人员进行启封,使用完毕重新贴上封条,请勿擅自进入,否则责任自负。
7.教学 实验中心应做好钥匙留存保管工作,以备应急之需。保管人员应妥善保管钥匙,不得擅自使用或外借他人使用。
新能源与环境学院
2020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