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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级本科生课外培养计划学分审核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1-10 10:07:05 作者:   来源:    阅读:

2021级本科生:

  根据《吉林大学本科课外培养计划实施办法》(校教字〔2016〕64号)、《吉林大学本科课外培养计划实施细则》(校教字〔2016〕81号)、《新能源与环境学院本科课外培养计划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本科生毕业前需要完成本专业课外培养计划的基本学分要求,且成绩计入成绩单。不能满足课外培养计划学分要求的同学将不予颁发毕业证,请同学们务必重视此项工作。为顺利完成2021级本科生课外培养计划学分审核与评定工作,现将相关要求和时间安排进行预告,请妥善安排时间,并按要求准备相应材料。

1.第一阶段:2025年4月7日-11日 提交材料

  学生可根据学院关于课外培养学分的要求,完善申请学分的材料,包括《新能源与环境学院课外培养计划学分申请表》和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准备电子版/扫描件,证明材料应清晰显示申请人与成果的对应关系。材料电子版命名请参看《课外八学分成果录入指南2025》。

2.第二阶段:2025年4月14日-30日 学院审核

  各班汇总并提交课外培养计划学分申请材料,包括《新能源与环境学院课外培养计划学分申请表》和证明材料电子版/扫描件,学院审核后留存。团委和教学办分别审核,审核通过的成果将给予学分认定。学分换算成课外培养计划成绩后录入教务系统。按照学校最新通知,课外培养学分不再采用百分制方式进行成绩评定,成绩评定仅为“通过”或“不通过”,学生成果满足 8 学分即可视为“通过”(即认定为优秀通过)。教务系统按照“通过”对应“优秀”、“不通过”对应“不及格”在学生成绩单中显示。

  4月30日前,学院将完成学分审核整体工作。如有不能按上述时间提交材料影响学分审核进度的,有可能导致毕业资格审核不能通过,后果自负。特殊情况确有需要补交材料申请学分的,务必于4月30日前联系教学办张老师,并协调好补交材料时间,以免影响材料审核和成绩录入进度。补交材料仅限大创2025春季结题等证明材料发放时间较晚的成果。

3.第三阶段:2025年5月12日-23日 补交材料

4.第四阶段:2025年5月26日-29日 补录成绩

  以上各阶段工作,如与学校毕业生整体工作安排时间冲突,以学校和学院最新通知为准。

课外培养计划成果材料审核工作期间,教学办将不定期组织线上腾讯会议进行答疑,会议号将提前在学院QQ群公布。第一次答疑安排在1月16日上午9:30,腾讯会议号:610198814,密码:0557,欢迎同学们参加。

新能源与环境学院教学办公室

2025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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