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充分发挥导师和专家组在博士招生中的作用,建立更加科学有效的博士生选拔制度,我院根据《吉林大学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办法》及学校相关要求,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新能源与环境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
一、选拔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一步增加博士生导师在选拔过程中的自主权,同时坚持综合考核小组及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策的原则;在选拔中以考生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为依据,择优录取、宁缺毋滥,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创新人才。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1、成立“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的规定,成立院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学院“申请考核制”的选拔方案和实施细则,监督落实学院的“申请考核制”的招生工作。
2、成立资格审核小组:成立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书记、副院长、研究生办公室主任及五名以上学科专家组成的“资格审核小组”, 对申请考生的申请资格进行审查评估。
3、综合考核专家组:全体年度招收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及学科专家,具体人选在综合考核前确定。
4、监督检查小组:成立由纪委书记任组长的本单位监督检查小组,对本单位考试录取的工作程序、保密规定、信息公开公示和工作人员的廉洁廉政等进行监督检查。
三、招生专业及导师
序号 |
招生专业代码/名称 |
招生导师 |
招生人数 |
备注 |
1 |
081501水文学及水资源 |
王浩 |
1 |
学术型 |
2 |
081800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
曹耀峰、许天富、王福刚 |
3 |
学术型 |
3 |
0818Z4地下水科学与工程 |
杨悦所 |
1 |
学术型 |
4 |
083002环境工程 |
董双石 |
1 |
学术型 |
5 |
085700资源与环境 |
周睿、多吉、武强、 迟子芳、任何军、冯威、郭平 |
3 |
专业型 |
因招生计划有限,招考方式多样,考生在报考前,应和导师取得联系,以确定报考专业或导师是否有招生计划。
四、考生申请条件
(一)基本要求
符合《吉林大学2021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的报考要求。
(二)外语水平要求:符合以下任意一项
1、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2、托福(TOEFL)考试成绩达到90分及以上。
3、雅思(IELTS)考试成绩达到6分及以上。
4、GRE成绩达到300分及以上(新)。
5、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考试成绩60分及以上。
6、WSK(PETS-5)考试成绩60分及以上。
7、通过俄语专业四级考试或全国大学俄语四级(CRT4)或俄罗斯联邦对外俄语等级考试ТРКИ的B1及以上。
8、通过日语专业四级考试或全国大学日语四级(CJT4)或日语能力测试(JLPT)N2及以上。
9、在英语、日语、俄语国家或地区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10、在国外有1年以上(含1年)全日制学习经历(报考英语、日语、俄语语种为当地主要日用语言和授课语言)的人员,该部分人员需提供学习经历的证明和成绩单。
(三)学术成果要求
考生须取得下列学术成果之一:
1、发表1篇SCI、CSSCI或EI检索源期刊论文(除导师外第一作者)。
2、发表1篇中文核心期刊(除导师外第一作者)。
3、获得1项实用新型专利或发明专利(除导师外第一发明人,证书)。
4、获得1项软件著作权(除导师外第一著作人,证书)。
5、获得一项报告类成果(除导师外第一作者,报告类成果参照《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报告类成果管理实施细则》认定)。
五、考生报名
(一)网上报名
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报考我院的考生须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报名时考试方式必须选择“申请考核制”。报名完成后打印《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简表》。
考生报名前须认真阅读《吉林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全日制)的报名条件、报名时间、上传材料、网上确认、录取等相关要求。
(二)提交材料
申请人将以下材料在4月15日前(以邮戳为准)寄(送)到:吉林大学新能源与环境学院(后附邮寄地址)。考生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伪造,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报名、考核、录取资格。申请材料均不予退还。
1、《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简表》一份(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本人自述”栏及承诺人签名均由考生本人手写)。
2、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专家推荐 书”。
3、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的研究计划,要求3000字左右。
4、考生(含军人)本人居民身份证件复印件。
5、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6、已获硕士学位人员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 研究生证复印件或所在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学证明)。
7、在国内获得硕士学位者,须提交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 (http://www.cdgdc.edu.cn/)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
8、在 国 ( 境 ) 外 获 得 硕 士 学 位 者 , 须 提 交 由 教 育 部 留 学 服 务 中 心 (http://www.cscse.edu.cn/publish/portal0/)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
9、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10、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获得授权专利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11、研究生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非应届毕业生可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或毕业学校档案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 公章。
12、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硕士论文概要)。
六、考核选拔程序
学院成立不少于5名相关专家组成的“资格审核小组”,确定资格审核标准和进入综合考核的比例,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综合考虑考生的外语水平、学习成绩、硕士论文、参与科研、发表论文以及获奖等情况,按百分制给出成绩。根据资格审核成绩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并于4月23日前在我院网站公布。考生成绩在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阶段的综合考核。
(二)综合考核
1、综合考核时间地点
4月27日左右,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综合考核内容形式
学院成立不少于5名本学科副教授职称(含)以上专家组成的“综合考核专家组”,对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包括学术水平考核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内容要加强对 学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要注重学业知识考核,也要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 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查,既要注重学生的考试成绩,也要注重学生的一贯表 现。综合考核形式采取面试形式进行,具体考核方式(线上)。每位考生的综合考核时间不少于 30 分钟,综合考核须全程录音录像。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 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综合考核成绩及录取
综合考核总成绩计算公式:
综合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综合考核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将于5月10日在我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3天。
五、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学院成立由院纪委书记任组长的监督检查小组,对考试录取的工作程序、保密规定、信息公开公示和工作人员的廉洁廉政等进行监督检查。考生对各考核环节和录取结果有疑问的,可向学院提出申诉,申诉人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诉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调查、处理。如对学院做出的申诉处理仍有异议,可进一步向学校招生办公室或纪委监察处提出申诉,由学校招生办公室或纪委监察处按照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进行调查处理。
学院招生监督电话:0431-88502293
六、其它事项
1、我校教师及工作人员凡与考生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 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主动回避,不得参与博士招生考试工作。 违反招生考试回避制度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学术学位考生录取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吉林大学在编教职工、全日制博士专项计划考生允许录取类别为全日制定向);专业学位考生录取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或全日制定向。非定向考生的档案及工资关系须转入吉林大学。
3、考生体检工作在新生报到后组织进行。
4、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网址:http://zsb.jlu.edu.cn/info/2459.html
本细则由吉林大学新能源与环境学院负责解释。
通讯地址:吉林大学新能源与环境学院,吉林省长春市解放大路2519号
邮政编码:130021
咨询电话:0431-88502284
联系人:李军
吉林大学新能源与环境学院
202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