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培养
当前位置: 首页 - 研究生教育 - 研究生培养 - 正文
关于开展2019年度吉林大学新能源与环境学院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22 12:15:52 作者:   来源:    阅读:

全院同学:

  为加强学术业绩奖学金评定工作管理,保证评定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学校相关工作要求和通知,现进行2019年度的学术业绩奖学金申报工作。根据相关文件测算,2019年度设置一等奖5人,二等奖10人,三等奖20人,奖金标准分别为每生2万、1万、0.5万元。在“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管理系统”进行申报,网址:https://jlupy.jlu.edu.cn/,具体操作流程和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见系统说明和相关文件,学术论文分区以学校公布的2019年度中信所分区为准(以附件形式发布)。我院学术业绩奖学金评定工作的具体安排如下:

学生系统申报时间:

2021年9月22日-2021年10月3日(系统关闭后不受理)

申请人导师审核时间:

2021年9月22日-2021年10月3日(系统关闭后不受理)

学术业绩成果要求:

学术业绩成果认定的起止时间为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以正式出版为准;

申请人须为学术业绩成果的第一完成人或除导师以外第一完成人。成果的第一完成单位须为吉林大学;

上传认证网址为web of science 的检索网址,证明材料为论文检索页(信息全面包含作者、出版时间、单位);

学术成果分值记分累计达到18分及以上者可申报一等奖学金,记分累计达到12分及以上者可申报二等奖学金,记分累计达到6分及以上者可申报三等奖学金。初步拟定一等奖以公开答辩的形式进行,具体答辩安排根据具体情况再公布。

参评人员: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我校研究生。本次评定的申请人为我校2019年在籍研究生以及2018年毕业的研究生,不包含留学生。

其他要求:

系统提交申请,导师审核完毕,学生系统打印《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由导师签字后与交到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系统内佐证材料不全或不合格者不予审核通过。《研究生学术业绩成果汇总表》(附件公布)电子版103发送至邮箱liying250403@jlu.edu.cn

公示期间发现参评材料存在弄虚作假问题或申报人员在思想品德、行为规范以及在学术道德、科研态度、团队意识、科研实践等方面不符合参评基本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评奖资格。

新能源与环境学院

2021年9月22日


关闭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解放大路2519号 电话:0431-88502606 传真:0431-88502606 邮箱:cer@jlu.edu.cn

Copyright © 1996-2020 | 吉林大学新能源与环境学院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