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全体师生:
根据《吉林大学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校发[2021]72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全面提升研究生知识创新和实践创新能力,建立健全科学的研究生学术业绩评价体系,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吉林大学新能源与环境学院2022年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评定工作实施细则》,并成立“新能源与环境学院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评定工作委员会”,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评定工作的组织实施,成立“新能源与环境学院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评定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本学院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评定工作的组织实施。现将工作委员会及监督委员会成员及相关文件(见附件)进行公示。
公示期:2023年5月15日-5月17日
联系人:新能源与环境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李老师
电话:0431-88502284
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评定工作委员会
主任委员:许天福
副主任委员:花修艺
委员:环境科学系导师代表1名、环境工程系导师代表1名、地下水科学与工程系导师代表1名、新能源科学与工程系导师代表1名、水文与水资源工程系导师代表1名、研究生办公室主任1名、研究生辅导员1名、研究生秘书1名、学生会主席团成员1名、评定监督委员会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1名。
注:各学科选派代表优先次序:系主任、主管研究生工作副主任、学术委员会成员
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评定监督委员会
主任委员:汪祥松
副主任委员:温卓
委员:吴哲、董军、卞建民、房春生、王福刚、吕航、赵海峰(学生会主席团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