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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吉林大学新能源与环境学院2023年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评定工作实施细则》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4-16 11:09:27 作者:   来源:    阅读:

学院师生:

根据《吉林大学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校发[2021]72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全面提升研究生知识创新和实践创新能力,建立健全科学的研究生学术业绩评价体系,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吉林大学新能源与环境学院2023年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评定工作实施细则》,并成立“新能源与环境学院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评定工作委员会”,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评定工作的组织实施,成立“新能源与环境学院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评定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本学院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评定工作的组织实施。现将工作委员会及监督委员会成员及相关文件(见附件)进行公示。

公示期:2024416-418

联系人: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李老师

电话:0431-88502284

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评定工作委员会

主任委员:许天福

副主任委员:花修艺

委员:环境科学系导师代表1名、环境工程系导师代表1名、地下水科学与工程系导师代表1名、新能源科学与工程系导师代表1名、水文与水资源工程系导师代表1名、研究生办公室主任1名、研究生辅导员1名、研究生秘书1名、学生会主席团成员1名、评定监督委员会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1名。

注:各学科选派代表优先次序:系主任、主管研究生工作副主任、学术委员会成员

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评定监督委员会

主任委员:汪祥松

副主任委员:温卓

委员:吴哲、秦传玉、房春生、杜新强、卞建民、王福刚、楼雨奇(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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