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科研与学术 - 学术动态 - 正文
关于开展2016年度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9-12 09:07:40 作者:   来源:    阅读:

2016年度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励申报工作开始了,根据《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见附件1)和《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见附件2)的规定,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范围

  1、申报项目专业领域分有色金属行业的地质、采矿、选矿、冶金、材料、加工、自动化、设备、标准、分析、环保等专业。

  2、凡涉及国防、国家安全领域的保密项目,在未解密之前,不得申报。

  3、请严格按照《奖励办法》和《实施细则》中申报范围的要求,做好项目的申报工作。

  二、申报、推荐办法和要求

  1、2016年度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填报申报试行网上申报(www.yskj.cn)。网络申报填报流程详见《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科学技术奖励申报流程》(见附件3)。登录账号、密码请咨询科技处成果管理部。

  2、申报奖励的项目,须在知识产权、完成单位和完成人无争议的条件下由项目完成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推荐。合作完成的项目由项目第一完成单位与其他完成单位协商一致后由第一完成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推荐。

  3、申报奖励的项目,须通过国家、行业、省(市)鉴定、评价、评估,整体技术必须在生产中应用2年以上。工程类项目须通过国家、省(市)或项目下达单位组织的项目验收,申报技术发明奖项目必须具备已授权核心发明专利。本年度已推荐其他行业、省部级科技奖评审项目,不再重复推荐;已获得国家、省部级科技奖项目也不再推荐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技奖。

  4、申报奖励的项目需通过行业或省、市(地级)科技管理部门组织的科技成果评价、鉴定,并按《奖励办法》十一条和《实施细则》二十八条规定提供第三方评价材料(科技成果评价、鉴定,项目验收、评估、评审等技术评价证明(复印件))、知识产权证明、应用证明、科技查新报告及其他相关证明等。申报进步奖项目,授权专利须提供专利证书及专利说明书首页(摘要页);申报发明奖项目,授权发明专利须提供发明专利证书及专利说明书全文。申报“标准”的奖励项目(产品标准、分析标准和性能检测标准)需提交正式标准文本(复印件)、标准编制说明及意见汇总表、审查会议纪要及会议代表名单、标准水平评价意见、标准实施情况证明等。申报“标准样品”的项目需提交标准样品证书(复印件)、标准样品研制报告、标准样品鉴定证书、标准样品实施情况证明等。

  5、申报技术发明奖单项人数不得超过6人。申报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单项人数不得超过16人;二等奖单项人数不超过12人;三等奖单项人数不超过8人。

  三、推荐书填写要求

  1、《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见附件4)是有色金属行业科学技术奖励评审的主要依据,请申报单位严格按照《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填写说明》(见附件5)的要求填写,重点突出申报项目的技术发明、科技创新内容。推荐书应当完整、真实,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

  2、《项目摘要》(见附件6)为评审时的项目简介材料,内容主要为:立项背景和目的、科技创新/技术发明、主要技术和经济指标、与国内外同类技术先进性对比和应用情况、经济和社会效益、推动技术进步和行业发展的作用等。文字不超过1000字。

  四、申报材料要求

  1、进入申报平台,填写《推荐书》,形成《推荐书》电子版。打印《推荐书》,与推荐项目有关附件材料一并装订成一册(请勿另加封面),一式两份。《推荐书》中完成人情况表分别由完成人本人签名确认。

  2、《项目摘要》及《鉴定(评价)意见》(见附件6)一式18份。

  3、刻录有上述材料电子版的光盘1份,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至科技处邮箱kjccgb@jlu.edu.cn 。

  4、《科学技术奖申报审批表》(见附件7)单页一份。

  上述材料均按A4版面打印,电子版与书面推荐材料内容须一致。

  五、其他事项

  网络申报填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26日。书面申报材料请于2016年9月27日前报送科技处成果管理部(行政楼720-2室),过期不予受理。

  校内联系人:张丽华、代华

  联系电话:85168105  

  邮箱:kjccgb@jlu.edu.cn

  协会联系人:李海涛

  联系电话:010-63971534

  邮箱:LHT7629@126.com

 

 

 

  附件1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附件2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附件3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科学技术奖励申报流程

  附件4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

  附件5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填写说明

  附件6项目摘要及科技成果鉴定(评价)意见

  附件7科学技术奖申报审批表

 

 

 

 

                           科技处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二日

关闭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解放大路2519号 电话:0431-88502606 传真:0431-88502606 邮箱:cer@jlu.edu.cn

Copyright © 1996-2020 | 吉林大学新能源与环境学院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