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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与环境学院2021年吉林大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选名单公示
发布日期:2021-10-11 10:45:52 作者:   来源:    阅读:

根据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安排,学院严格按照《吉林大学本科学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校发〔2020〕251号)要求,在具备国家助学金评审资格的学生中进行初步评选,现将初评结果公示如下(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11011日至20211016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与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


新能源与环境学院

2021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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