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大学本科学生经济关注对象认定工作办法》(校发〔2020〕252号)文件要求,经学生申报、民主评议、学院认定等环节,确定了22年度经济关注对象认定等级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13日至9月19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431-88502293
新能源与环境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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