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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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成新能源与环境学院2021级学生《形势与政策II》课程实践教学部分成绩统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04 20:55:59 作者:   来源:    阅读:

各位同学:

为顺利完成新能源与环境学院2021级《形势与政策II》课程实践教学部分成绩考核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1. 个人考核资料准备(9月4日-9月8日)

2021级同学按照《吉林大学新能源与环境学院志愿服务考评细则(试行)》(附件1)准备个人材料,参考《吉林大学新能源与环境学院志愿服务材料模板》(附件4)生成PDF版考核材料,以“姓名学号-25212X班”命名后发给本班团支书。

2. 支委扩大会进行志愿服务时长初审(9月9日-9月13日)

由班级团支书组织召开团支部支委扩大会议(成员包括团支部委员、班委,共计3-5人)按照个人考核材料初评“志愿服务时长、志愿服务经历、组织动员能力、社会评价、实践总结、表彰奖励”分数,由学院团委志工部完成初审。

3. 团员大会完成志愿服务能力评价(9月14日-9月18日)

由班级团支书组织召开团员大会(至少三分之二团员出席,可以本班同学全部参与),志工部成员主持会议并监督,会议主要进行以下内容:

①初审分数复核:公示每名同学“志愿服务时长、志愿服务经历、组织动员能力、社会评价、实践总结、表彰奖励”分数,如对个人分数有异议由学生本人提出,志工部成员现场进行复核,最终结果以复核结果为准。

②其他项目评分:由团支书组织与会同学根据个人考核材料对“团队协助能力、沟通理解能力、危机处理能力、服务实效”进行现场评分。

③计算并公示分数:根据三项打分情况计算并公示结果,参会同学确认无误后,团支书组织本班所有同学签署《志愿服务活动民主测评证明》(附件3),签名处用去除水印的电子手写签名。

④上报考核材料:班级团支书将附件3命名为“25212X班-志愿服务活动民主测评证明”,填写附件2命名为“25212X班-新能源与学院2021级形势与政策2实践成绩”与班级同学考核材料一起提交给团委志工部。

注意:

①实践成绩为标准分数(即按照百分制得分乘以40%的权数,得到不高于40分的得分),该分数按照四舍五入取整数。

转专业学生由转入班级依据上述考评办法评定,该生成绩需单独列表为“25212X班-转入-新能源与学院2021级形势与政策2实践成绩”,同时在L列填写原学院全称。

4. 院团委核定成绩(9月19日-9月20日)

学院志工部复核审查团支部上交的成绩单,志工部部长签字确认后报送至本学院团委,由学院团委确定考核结果属实,成绩准确无误后,由团委书记在成绩单上签字并盖学院团委公章证明成绩单有效。院团委将相关材料报送至校团委。

联系人:常楚平  联系电话:18643149709


吉林大学新能源与环境学院团委

202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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