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利完成2024级学生《形势与政策Ⅲ》课程实践教学部分成绩考核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1. 课程需知
《形势与政策Ⅲ》理论课程将于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开设,为了在下学期本科教学评估之前完成成绩的最终评定,需要在2025年10月11日之前完成实践成绩的收集与认定,逾期不再接收。由于实践成绩占总成绩的40%,没有实践成绩或理论成绩均视为《形势与政策Ⅲ》旷考,需申请“重修”。除“缓考”外,理论成绩不保留。
2. 个人考核资料准备(9月10日-9月17日)
2024级同学按照《吉林大学新能源与环境学院志愿服务考评细则(试行)》(附件1)准备个人材料,参考《吉林大学新能源与环境学院志愿服务材料模板》(附件2)生成PDF版考核材料,以“姓名学号+班级”命名后发给本班团支书。团支书将本班同学材料汇总后在班级内进行公示。
3. 支委扩大会进行志愿服务时长初审(9月18日-9月21日)
以专业为单位,由班级团支书组织召开团支部支委扩大会议(成员包括团支部委员、班委、学院团委志工部成员,共计3-5人)按照个人考核材料初评“志愿服务时长、志愿服务经历、组织动员能力、社会评价、实践总结、表彰奖励”分数,由学院团委志工部完成初审。
4. 团员大会完成志愿服务能力评价(9月22日-9月28日)
由班级团支书组织召开团员大会(至少三分之二团员出席,可以本班同学全部参与),志工部成员主持会议并监督,会议主要进行以下内容:
① 初审分数复核:公示每名同学分数,如对个人分数有异议由学生本人提出,志工部成员现场进行复核,最终结果以复核结果为准。
② 计算并公示分数:根据公示结果,参会同学确认无误后,团支书组织本班所有同学签署《志愿服务活动民主测评证明》(附件3),签名处用手写签名。
③ 上报考核材料:班级团支书将附件3命名为“班号+志愿服务活动民主测评证明”,填写附件4命名为“班号+新能源与学院2024级形势与政策3实践成绩”与班级同学考核材料一起提交给团委志工部。
注意:
① 实践成绩为标准分数(即按照百分制得分乘以40%的权数,得到不高于40分的得分),该分数按照四舍五入取整数。
② 转专业学生由转入班级依据上述考评办法评定。
5. 院团委核定成绩(9月29日-9月30日)
学院志工部复核审查团支部上交的成绩单,志工部部长签字确认后报送至本学院团委,由学院团委确定考核结果属实,成绩准确无误后,由团委书记在成绩单上签字并盖学院团委公章证明成绩单有效。院团委将相关材料报送至校团委。
共青团吉林大学新能源与环境学院委员会
202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