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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成新能源与环境学院2024级学生《形势与政策Ⅲ》课程实践教学部分成绩统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9-09 17:36:51 作者:   来源:    阅读:

为顺利完成2024级学生《形势与政策》课程实践教学部分成绩考核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1. 课程需知

《形势与政策》理论课程将于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开设,为了在下学期本科教学评估之前完成成绩的最终评定,需要在20251011日之前完成实践成绩的收集与认定,逾期不再接收。由于实践成绩占总成绩的40%,没有实践成绩或理论成绩均视为《形势与政策》旷考,需申请重修。除缓考外,理论成绩不保留。

2. 个人考核资料准备(910-917日)

2024级同学按照《吉林大学新能源与环境学院志愿服务考评细则(试行)》(附件1)准备个人材料,参考《吉林大学新能源与环境学院志愿服务材料模板》(附件2)生成PDF版考核材料,以姓名学号+班级命名后发给本班团支书。团支书将本班同学材料汇总后在班级内进行公示。

3. 支委扩大会进行志愿服务时长初审(918-921日)

以专业为单位,由班级团支书组织召开团支部支委扩大会议(成员包括团支部委员、班委学院团委志工部成员,共计3-5人)按照个人考核材料初评志愿服务时长、志愿服务经历、组织动员能力、社会评价、实践总结、表彰奖励分数,由学院团委志工部完成初审。

4. 团员大会完成志愿服务能力评价(922-928日)

由班级团支书组织召开团员大会(至少三分之二团员出席,可以本班同学全部参与),志工部成员主持会议并监督,会议主要进行以下内容:

初审分数复核:公示每名同学分数,如对个人分数有异议由学生本人提出,志工部成员现场进行复核,最终结果以复核结果为准。

计算并公示分数:根据公示结果,参会同学确认无误后,团支书组织本班所有同学签署《志愿服务活动民主测评证明》(附件3),签名处用手写签名。

上报考核材料:班级团支书将附件3命名为班号+志愿服务活动民主测评证明,填写附件4命名为班号+新能源与学院2024级形势与政策3实践成绩与班级同学考核材料一起提交给团委志工部。

注意:

实践成绩为标准分数(即按照百分制得分乘以40%的权数,得到不高于40分的得分),该分数按照四舍五入取整数。

转专业学生由转入班级依据上述考评办法评定。

5. 院团委核定成绩(929-930日)

学院志工部复核审查团支部上交的成绩单,志工部部长签字确认后报送至本学院团委,由学院团委确定考核结果属实,成绩准确无误后,由团委书记在成绩单上签字并盖学院团委公章证明成绩单有效。院团委将相关材料报送至校团委。


共青团吉林大学新能源与环境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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