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设计)是在本科教育阶段达成毕业要求、实现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为了切实做好我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规范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依据《吉林大学本科毕业论文 (设计)工作管理办法》(校教字〔2020〕117号),经学院教学委员会讨论通过,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教学目的与教学要求
毕业论文(设计)的教学目的是要求学生运用所学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进行综合实践训练,培养其提出问题、分析并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开拓进取的科学精神。
教学基本要求是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和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能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二、教学组织与管理
由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牵头,教学管理人员辅助,各系负责毕业论文(设计)教学组织工作。
(一)学院职责
1、制定教学标准。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各专业培养方案及毕业要求,制定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教学、评分标准,规定各专业学生能够进入毕业论文(设计)环节的学分要求。
2、实施全程管理。制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检查监督各系(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落实情况,组织论文抽查,评选院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3、工作总结与质量分析。分析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学习效果,通过“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做好毕业论文(设计)资料的上传、保存工作。组织各系进行毕业论文(设计)文件资料归档。
4、负责组织毕业论文(设计)抽查和评价工作。
(二)各系职责
1、选聘校内外指导教师。
2、对毕业论文(设计)提出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3、组织拟题、审题、选题、开题、中期检查工作。
4、组织本系(专业)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确定各答辩小组成员并指定负责人,平衡各组进度及评分标准。
5、推荐院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6、做好总结与质量分析工作,提出改进意见。
7、做好毕业论文(设计)文件资料归档工作。
(三)指导教师资格认定
1、指导教师应由具有一定教学工作经验、工作认真负责和较高教学、科研水平和的讲师及以上职称教师担任。
2、校外指导教师应由有实际设计、实验或研究工作经验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行业专业人员担任。
3、各系负责推荐年度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人选,学院教学委员会负责认定指导教师教学资格。
4、凡本人有学术不端,或指导的学生有学术不端者,停止其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一年。
(四)指导教师职责
1、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选定课题,填写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
2、指导、审查学生拟定毕业论文(设计)的进度、工作内容与方法,定期答疑(质疑)、检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进度。中期检查时,指导教师对照任务书规定的任务和技术指标,对毕业论文(设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3、加强学术诚信教育。及时纠正学术不端行为,必要时向学院建议取消学生答辩资格。
4、按照专业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大纲与教学标准要求,落实教学内容,审查毕业论文(设计)成果及定稿毕业论文(设计),审查学生答辩资格,指导学生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准备。
5、配合毕业论文(设计)的校外指导教师,应与校外指导单位合作、协同指导,及时掌握学生工作质量和进度情况,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的各项工作。
6、在毕业论文(设计)完成后,对学生进行全面考核,撰写评语,提出评分的初步意见。
7、撰写年度指导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总结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情况。工程类专业还应就指导学生对复杂工程问题以及毕业要求的达成度进行较为详细的分析。
8、每位教师指导同一届学生人数一般不超过5名。
三、教学过程管理
(一)学分要求
各专业学生修完各类课程,所获得的主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课程(毕业论文、毕业设计、通识教育公共选修课何课外培养计划除外)的学分低于总学分25学分以上,原则上不可以进入毕业论文(设计)环节的学习。
(二)毕业论文 (设计)选题要求
1、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应具有适当的深度、难度和工作量。
2、多名学生共同参与同一研究项目,题目名称要有区别,学生不仅需要完成协作部分内容,还要完成自己的独立部分工作。
3、采用师生双向选择方式进行选题。题目数量原则上应大于应做毕业论文(设计)学生的人数(1.2倍以上为宜)。每个题目都必须先提供充分的资料、文献、数据和规范等依据。不允许先立题目后找依据。
4、赴校外进行毕业论文(设计),课题应为系里审核认定的题目。
5、指导教师在指导过程中认为论文选题必须调整的,在重新确定论文(设计)方向和题目后,须由学生填写《吉林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课题调整申请表》,经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小组审批后进行重新选题。
6、采用“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进行全过程信息化线上管理模式,论文题目须在学院备案后上传“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
7、选定题目后,指导教师向学生下达《吉林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明确课题任务后学生完成开题报告。
8、为确保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每位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学生人数应适当,原则上每位教师指导同一届学生人数以不超过5名为宜,少数专业确因指导教师数量不足,指导人数可适当增加,但不得超过8名。指导教师由选题环节双向选择确定,经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不得随意更换。
9、工程类专业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比例应满足本专业工程教育认证要求。
(三)毕业论文 (设计)基本要求
1、文献阅读与综述
文献阅读要能反映国内外的研究进展,文献数不低于20个,文献不仅限于专著,其中英文文献不少于5篇,且选取一篇SCI论文进行全文英译汉翻译,翻译字数在3000字以上,译文原文及译文作为毕业能力的重要佐证材料存档。学生撰写文献综述,包括国内外现状、研究方向、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参考文献等,字数在3000字以上。
2、开题报告
在文献阅读基础上,结合论文选题,编写毕业论文开题报告,并经过开题答辩,经完善修改后方可进入论文正式创作过程。开题报告字数在3000字以上。
3、论文内容
论文内容要与题目吻合,重点突出,论据充分,论述清楚,推理严密,设计与实验数据、参数准确,研究 (实验)过程清楚,结论可信。
4、论文重复率
毕业论文经指导教师审定通过后,于有效时间内在“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中采用“学术不端检测系统”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检测。毕业论文检测由学生自行操作,每名学生有2次查重机会,检测合格的毕业论文(设计)方可参加答辩及成绩评定,原则上2次查重均不合格的毕业论文(设计)不能参加答辩及成绩评定。学术不端检测的合格标准原则上为:论文复制比小于等于20%。
5、结构
论文(设计)的结构应合理,一般应由前言、研究与设计的主要内容、结论、参考文献和中英文摘要所组成。
6、文字与图表
论文(设计)文字通顺,条理清楚,层次分明,语言简练,图表和参考文献规范。
7、工程设计比例应符合各专业工程教育认证要求,设计图纸2号图数量不少于3张。
8、学士学位论文的字数不少于15000字。
(四)答辩资格审查
1、指导教师应根据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任务完成情况(含实物作品)、撰写规范程度给予全面审查。审查通过后在“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中通过学生答辩资格申请,学生方能参加答辩。在校外做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的答辩资格,由校内指导教师负责审查。赴校外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必须回学校答辩。
2、赴校外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必须回学校答辩。校内指导教师依据掌握情况和校外指导教师综合评价撰写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评语。
(五)考核与成绩评定
1、学院成立答辩委员会,下设答辩组,答辩组由5-7名讲师及以上职称教师组成,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任组长。
2、各系确定答辩时间和分组情况,并报学院备案。学院在“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中设置答辩时间及分组情况。
3、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可采用线上或线下两种方式进行,线上必须采用视频答辩方式。答辩时间一般安排在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环节的最后一周内。
4、答辩程序和要求:
学生简要报告毕业论文(设计)的主要内容,论文内容包括:
(1)课题的任务、目的和意义;
(2)所采用的主要原始资料或参考文献;
(3)论文(设计)的技术方法及主要工作;
(4)论文(设计)的基本结论和价值。
5、制作实物或创作作品的毕业设计,答辩组须进行实物(作品)验收。
6、答辩过程须指定专人做好过程记录。对于线上答辩,同时要求全程录音录像,实现整个答辩过程可回溯、可复查,以确保线上答辩质量。答辩结束后将线上答辩音频、视频资料的压缩包上传“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留存备查,非线上答辩不作录音录像要求。
7、学院须安排院级督学等对答辩过程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8、答辩完成后,由答辩委员会根据指导教师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情况的汇报、审查意见和答辩情况评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最终成绩,并在“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录入成绩。最终成绩由指导教师评分和答辩评审两部分组成,比例为4:6。评分标准见附件。
9、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按百分制进行评定。90—100为优秀、80—89为良好、70—79为中等、60—69为及格、5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专业内成绩分布,原则上中等、及格、不及格总数不低于30%,良好率不高于45%,优秀率不高于25%。工程类专业成绩分布应满足本专业工程教育认证要求。
10、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为不及格;
(1)设计中有原则性重大错误或基本没有完成任务;
(2)弄虚作假,有抄袭行为;
(3)答辩时概念不清,对主要问题无法回答;
(4)工作量严重不足。
11、二次答辩。对答辩成绩为专业后10%的毕业论文(设计),经答辩委员会商定,可以组织二次答辩。二次答辩的答辩组应由相关专业的副教授以上和院级督学组成。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成绩以第二次答辩成绩为准。
12、毕业论文(设计)阶段工作结束,学校将对所有应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行一次“学术不端检测”,同时也将抽调部分应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开展校外盲评(审)工作,并公布审核结果。对于“学术不端检测”不合格的毕业论文(设计)将认定为不通过,由相关学院应进行调查核实,对已查实的作弊、剽窃、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应依法撤销已授予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
(六)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
在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工作结束后,认真做好学院、系(专业)两部分工作总结,并上传至“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中。
四、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
各系(专业)在全面答辩结束后根据本系(专业)实际情况,按毕业生人数的5%推荐院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学院组成专家组按毕业生人数的3%择优推荐参加校级评优的毕业论文(设计)评选。
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参考标准如下:
(1)选题符合专业培养目标,有利于综合训练与创新能力的培养;
(2)内容观点正确、论据充分、推理严密、计算准确,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及实用性;
(3)文字表述清楚、简练流畅、逻辑性强、所提供的材料齐全、设计图纸、图表清晰、论文格式符合写作要求;
(4)推荐论文的“学术不端检测”文字复制比原则上应小于等于10%。
五、学生守则
1、独立保质保量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不弄虚作假,不抄袭他人的成果。
2、遇事或生病,如请假1至2天,须经指导教师批准;请假3天以上,须经学院批准;累计旷课5天(含)或请假2周(含)者,不能参加答辩,其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3、在毕业论文(设计)期间,按照要求及时认真地在“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中填报各类材料。
4、赴校外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须向学院提出申请,获批后方可实施,须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完成毕业论文后,必须回学校答辩。
六、附则
以上未尽事宜按《吉林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执行,并由新能源与环境学院教学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1.毕业论文(设计)评分标准
新能源与环境学院
2021年1月15日修订
附件1
毕业论文(设计)评分标准
指导教师评分标准
评价内容 |
具体要求 |
占比 |
调查论证 |
能独立查阅文献和从事其它调研;能正确翻译外文资料;能提出并较好地论述课题的实施方案;有收集、加工各种信息及获取新知识的能力。 |
20% |
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
能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去发现与解决实际问题;能正确处理实验数据;能对课题进行理论分析,得出有价值的结论。 |
20% |
工作量、工作态度 |
按期圆满完成规定的任务,工作量饱满,难度较大;工作努力,遵守纪律;工作作风严谨务实。 |
20% |
质量 |
综述简练完整,有见解;立论正确,论述充分,结论严谨合理;实验正确,符号统一,编号齐全,书写工整规范,图表完备、整洁、准确;论文结果有应用价值。 |
20% |
创新 |
工作中有创新意识;对前人工作有改进或突破,或有独特见解。 |
20% |
教师评阅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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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委员会评分标准
评价内容 |
具体要求 |
占比 |
报告内容 |
思路清晰;语言表达准确,概念清楚,论点正确;技术方法科学,分析归纳合理;结构严谨;论文结果有应用价值。 |
50% |
创新 |
对前人工作有改进或突破,或有独特见解。 |
10% |
答辩 |
回答问题有理论根据,基本概念清楚,主要问题回答准确、深入。 |
40% |
答辩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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