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教学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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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新能源与环境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建设方案
发布日期:2021-04-12 10:31:06 作者:   来源:    阅读: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为进一步提高本科实验教学质量和双一流本科专业建设,促进优质教学资源整合与共享,推动实验教学改革,提升实验教学的整体水平,构建双一流学科建设的强有力基础,培养高水平的本科专业人才,新能源与环境学院于20194月成立实验教学中心(下面简称中心)。

根据学院关于中心建设的有关要求,以《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高等学校基础课教学实验室评估办法》的相关内容为指导,本着“合理布局、统筹规划、重点建设、开放使用、资源共享”的原则,在现有“水利工程与地下水省级实验教学中心”与“环境科学与工程省级实验教学中心”基础上组建实验教学中心。

中心主要负责以下4方面建设任务:

1)实验室人力资源管理;

2)实验空间优化配置;

3)实验设备整合共享;

4)实验室安全管理。

中心建设目标是建成资源-环境-新能源领域专业交叉、资源共享、特色鲜明、服务教学的高水平、先进性、示范性的国家一流本科实验教学中心,在东北地区具有明显的示范作用和引领作用。

二、建设内容与管理机制

(一)中心建设内容

围绕中心建设任务,中心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部分:

(1) 构建科学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

(2) 完善实验室管理办法和考核制度

(3) 优化实验教学体系和资源配置

(4) 强化实验教学改革与实践

(5) 强化实验教学中心师资队伍

(6) 实现实验教学中心信息化管理

(7) 加强实验教学中心安全管理

通过构建科学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完善实验室管理办法和考核制度,优化实验教学体系和相关实验空间、设备等资源配置,强化中心师资队伍,实现中心信息化管理模式,进一步提高中心管理水平。

(二)中心管理机制

中心实行院级直接管理,设主任1名,全面负责中心工作;设副主任1名,协助主任开展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设专业实验室负责人4-5名,负责专业实验室的相关工作。

结合学院专业方向,中心下设4-5个专业实验室。专业实验室建设与学院专业建设紧密结合,实验教学与理论教学并重,建立实验教学与实验管理融通协调机制,实现教学资源与科研资源合理配置。

1)人员配备与管理

中心人员配备依据各专业实验室工作需求与设备管理需求为主,明确各专业实验室负责人及建设梯队。对未纳入中心管理的实验员,不参与中心的相关管理工作及考核评估。过渡期内,实验人员试行双重管理,以中心为主。其中:涉及实验室管理、设备耗材、资料管理、实验室建设、科研服务等部分,由中心负责管理;涉及专业评估、教学评估、课程建设部分,由各系总体部署,中心负责实验相关的评估工作及实验课建设;实验人员所在工会、党支部的从属关系过渡期内保持不变。

2)培训与考核

针对各专业实验室专业需求,定期开展实验岗位技能培训与安全培训,提升实验指导能力。制定实验人员业绩及岗位管理办法,推行工作量及工作质量的考核评价(参照《吉林大学新能源与环境学院实验技术人员考核与激励工作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版),考核结果将作为实验人员聘用、解聘、奖惩、晋职、晋级和调整工资待遇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3)梯队建设

结合专业实验室空间、设备及人员配备,各专业实验室承担实验课程由中心统一分配,每门实验课程的课程建设梯队由各系与各专业实验室负责人统筹安排。落实每门实验课程 2-4 人的课程建设与实验教学团队,每位实验员胜任3门及以上课程的实验准备和技术指导,每个专业实验室能承担人均2-4门实验课程的教学工作。

4)实验教学改革与实践

积极推动实验教学改革项目的申报和实施,联合各专业授课教师组织各课程梯队编写或参与编写实验教材,撰写实验教学论文,申报国家级、省级及地方级实验教学技术成果奖等。充分发挥中心协作平台、资源平台的优势,推动水利类及环境类实验教学改革与实践。

5)实验室管理

中心负责管理学院登记在册的所有本科教学实验室,明确各实验室房屋使用功能及相关责任人。结合中心所承担的课程建设,以及南北区本科实验课程分布特点,合理优化两地实验室的资源配置及共享。对未纳入实验教学中心管理的实验室,中心不负责其实验室安全管理、相关设备修购及耗材发放等工作。

6)实验仪器设备申购及耗材管理

中心负责管理学院登记在册的所有本科教学设备,负责本科教学设备及耗材的修购及统一管理。明确各专业实验室仪器设备、实验耗材的管理负责人,严格执行学校有关仪器设备购置、报损、报失、报废、外借和调拨等管理制度,中心秘书负责实验仪器设备及耗材的相关信息统计(每学期末汇总一次)。

7)信息化管理

推行中心信息化及网络化管理,设立专门的中心信息管理人员(中心秘书兼),建立实验室、实验课程、实验人员、实验设备、实验耗材等信息数据库,实现本科实验课程网络预约平台,实现实验室、实验员、实验课程、大型仪器的入库预约管理模式,科学量化各实验室的使用效率、仪器利用率、实验员工作量、及实验教学质量评价等。

8)安全管理

中心安全管理工作由学院主管副院长直接领导,中心副主任协助管理,各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由相应实验员具体负责。实验室开放期间,由实验室负责人与实验室使用人员(教师、学生、研究人员及临时人员等)签订安全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各时段各自所承担的安全责任。

三、岗位设置与职责分工

为提高中心工作的执行力和工作效率,保证中心工作没有盲点,设:中心主任1人,中心副主任2人,各专业实验室负责人1人,中心秘书1 人。

1、中心主任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实验教学中心规划、建设等工作

2)全面负责中心工作人员、实验室、仪器设备、耗材物资的管理、协调等工作。

3)协助主管副院长开展本科实验教学工作,负责实验教学课程安排、实验教学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

4)全面负责明确中心工作人员分工和岗位责任的落实、检查监督及年终考核工作。

5)全面负责中心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工作。

2、中心副主任岗位职责

1)负责中心管理制度、管理细则、工作流程制定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

2)负责中心仪器设备、实验器材、物资等申购、领用的审批工作,协助主管副院长开展实验经费的使用审批、检查、监督工作。

3)负责实验室安全培训及安全检查工作。

3、中心秘书岗位职责

1)负责起草中心工作相关管理制度、管理细则、管理工作流程等文件。

2)负责组织中心工作人员建立工作档案和信息收集整理工作,建立及维护中心数据库及网络平台。

3)负责组织实验员完成岗位工作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4、专业实验室负责人岗位职责

1)负责所在专业实验室实验人员、仪器设备、物资的管理和协调工作,配合并完成中心分配的工作。

2)负责所在专业实验室仪器操作培训和进修学习,负责相关仪器设备使用技术和基本实验技术视频录像、微实验等制作。

3)负责所在专业实验室实验课建设,承担本科创新实验、本科实习、本科毕业设计中涉及实验部分的相关工作。

4)负责实验室评估工作,承担本科教学评估及专业认证中涉及实验部分的相关工作。

5)负责所在专业实验室设备、物品的管理工作,负责专业实验室仪器设备选型与配备、实验消耗及仪器设备使用情况调查表的上报工作。

6)负责所在专业实验室的信息收集、整理、上报、存档工作。

7)负责所在专业实验室的卫生及安全工作。

5、实验员职责范围

职责范围

具体工作内容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

负责实验室管理制度建设、实验室设备管理(申报、购置、使用、验收、入账、维护、维修等)、实验室环境安全管理(安全制度、安全培训、危化品保管等)

实验教学

承担本科教学实验课、本科创新实验、本科实习(实验部分)、本科毕业设计(实验部分)等工作

评估认证

承担实验室评估、本科教学评估(实验室部分)、专业认证(实验室部分)等工作

资料管理

负责实验课资料、本科实习、本科毕业设计等资料的管理与归档,中心数据库相关资料的汇总与提交

科研服务

承担教师、研究生的实验管理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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