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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与资源学院博士学位申请者(学术学位)学术成果要求
发布日期:2018-05-09 14:44:57 作者:   来源:    阅读:

环境与资源学院博士学位申请者(学术学位)学术成果要求

院发 [2018] 06 

一、博士研究生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其学术成果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发表被SCI检索的学术论文2篇;

2.发表被SCI检索的学术论文1篇,并取得相当于1篇被SCI检索的学术论文的其他学术成果。

其他成果折算依据:

发表1篇影响因子3.0及以上的、被SCI检索的学术论文可相当于2篇被SCI检索的学术论文;

我校科技处认可的EI核心源刊上发表的2篇被EI检索的JA型学术论文相当于1篇被SCI检索的学术论文;

获授权的发明专利1项可相当于被SCI检索的学术论文1篇;

SCI检索的学术论文不包括会议SCI论文及影响因子为0SCI论文;

获得国家级科研奖项二等奖及以上且署名前6名,或获得省部级科研奖项一等奖且署名前3名,可等同于被SCI收录的论文2篇。 此外,获其它国家级科研奖励署名,或获省部级科研一等奖且署名第4、第5,或获得省部级科研二等奖且署名前3名,可相当于发表被SCI收录的学术论文1篇;

对于环境管理与环境经济专业的博士学位申请者,1SSCI检索的学术论文相当于1篇影响因子3.0及以上的SCI检索学术论文,1CSSCI学术论文相当于1SCI检索的学术论文。

二、其它要求

1.学位申请者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得的发明专利及获得的科研奖励(发明专利和科研获奖以证书为准)必须通过各系学位委员成员进行认定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且署名必须是第一作者或除本人指导教师外的第一作者。所取得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均应为吉林大学;

2.发表的学术论文以现刊或以网上检索到全文为准,录用通知不予认可;发明专利、科研奖项以证书或官网正式公布为准;

3.在学期间必须参加一次国内外学术会议或论坛,或在吉林大学博士生学术论坛上做一场学术报告;

4.本成果要求从2019年博士学位申请者开始试行,所有博士学位申请者执行答辩当年最新学术成果要求。

三、外国来华留学博士学位申请者学术成果要求,原则上按本学院“博士学位申请者学术成果要求”执行。

  201858

吉林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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