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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与资源学院网络安全责任制

2016年11月30日 10:16 点击数:

一、学院网络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网络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自觉维护校园网的安全运行;必须配合学校治安、保密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措施。

二、严禁任何人擅自接入学院网。接入学院网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报经学院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接入。

三、学院计算机教室、实验室、办公室等需投入互联网的场所,要通过学院批准后,经校园网统一出口接入互联网,并接受学校统一管理。

四、各系室要爱护学院公用和专用网络设施,对于人为破坏、损坏,在维修期间因校园网不畅对各部门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自行负责。

五、学院设专职信息安全员,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信息安全员定期对系统漏洞进行扫描、检测、打补丁,定期对网络用户进行有关信息安全检查和网络安全教育;

六、学院办公室负责学院用户账号的分配和管理,负责管理网络地址(IP地址)、记录网络地址(IP地址)使用情况,不得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反动、淫秽和邪教的信息。

七、违反本管理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学校将对其提出警告,通报直至停止其网络使用;情节严重者,提交有关行政部门或有关司法部门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