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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治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全院教职工组织纪律观念,提高会议质量和效果,现制定如下规定,严肃会风会纪。
一、全院会议围绕传达学校指示精神、统一思想和推动工作落实等主题。学院尽量精简会议、控制规模和缩短开会时间。
二、全院会议由院办统一通知各系秘书,系秘书负责落实到每位教职工并适时反馈院办参会人信息。
三、会议原则上不得请假(本科生上课者除外),遇工作安排有冲突的,尽可能调整,确有特殊情况(出差在外、生病等)不能参加会议的,需向院办提前请假,院办负责备案,年终公布参会情况。
四、参会人员严格按会议通知要求,提前10分钟到达会场签到,提前进入会场,并在指定座位就座,未指定座位时,按照“靠前集中”的原则就座。
五、会议开始后,与会人员一律把手机关机或调到静音状态,禁止接打手机、摆弄手机,严禁随意交谈、阅读会议无关的资料、打瞌睡;有特殊情况中途退场的,必须提前告知院办,否则一律视为早退。
六、院办加强会议的全程监督,对无故旷会、早退或迟到的,记录在案,并在院内通报批评。
七、违反会风会纪情况纳入到各系和各部门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凡受到通报批评的,按每次5分从当事人总分中扣减。
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生效。
环境与资源学院
201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