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级本科生:
根据《吉林大学本科课外培养计划实施办法》(校教字〔2016〕64号)、《吉林大学本科课外培养计划实施细则》(校教字〔2016〕81号)、《环境与资源学院本科课外培养计划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本科生毕业前需要完成本专业课外培养计划的基本学分要求,且成绩计入成绩单。
为了顺利完成2014级本科生课外培养计划学分审核与评定工作,现将相关要求和时间安排进行预告,请妥善安排时间,并按要求准备相应材料。
1.第一阶段:2018年1月4-5日 材料预审
2014级本科生按班级汇总并提交课外培养计划学分的纸质版申请材料,包括《环境与资源学院课外培养学分申请表》和证明材料,学院预审后材料返回学生。
2.第二阶段:2018年1月22日-3月4日 完善学分申请材料
2018年寒假期间,学生可根据学院关于课外培养学分的要求,完善申请学分的材料,包括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和纸质版复印件。
3.第三阶段:2018年3月12-30日 审核学分
2018年3月12-16日 学生网上填报申请学分,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证明材料
2018年3月19-23日 学院线下、线上审核成果,学生线上认领成果
2018年3月26-30日 学院线上录入学分
4.第四阶段:2018年4月9-13日 补录成果
以上各阶段工作,学院会分别发布具体通知,如与学校整体安排时间冲突,以学校和学院最新通知为准。
环境与资源学院教科研办公室
2017年12月27日
附件:
1. 《吉林大学本科课外培养计划实施办法》(校教字〔2016〕64号)
2. 《吉林大学本科课外培养计划实施细则》(校教字〔2016〕81号)
3. 《环境与资源学院本科课外培养计划实施方案》
4. 《环境与资源学院本科课外培养计划实施方案学分分配规则》
5. 《环境与资源学院课外培养学分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