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学院实习教学工作管理,加强学生组织纪律性,提高实习教学质量,特制定《吉林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本科实习教学请假管理规定》,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吉林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本科实习教学请假管理规定
环境与资源学院
2017年7月1日
【关闭】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解放大路2519号 电话:0431-88502606 传真:0431-88502606 邮箱:cer@jlu.edu.cn
Copyright © 1996-2020 | 吉林大学新能源与环境学院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