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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与环境学院本科课外培养计划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1-04-09 09:06:22 作者:   来源:    阅读:

根据《吉林大学本科课外培养计划实施办法》和《吉林大学本科课外培养计划实施细则》,为完善学院本科课外培养计划成绩评定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院成立本科课外培养计划管理工作组,负责学生课外培养计划学分的鉴别审核、提交等相关管理工作。由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和主管学生管理工作的副书记担任小组负责人,工作组成员包括:教学秘书和辅导员。

1. 负责人:卞建民、吴哲

2. 执行人:张皎、钟宇博、安泰吉

3. 书:张皎

二、成果审核程序

  1.新生进校后,学院为学生建立课外培养计划个人专属档案袋,档案袋内放《吉林大学本科生课外培养计划成果汇总表》,档案袋由学院档案室统一保管。

  2.学生在学期间,申请课外培养计划学分,需提交相应的成果证明(纸质版),经学院工作小组鉴别审核通过后可提交至吉林大学实践教学管理系统确认,每学年统一提交一次。

成果提交权限分为教务处、学院、学生三个层次。提交成果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将成果提交后,学院、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成果核对与确认,必要时通过系统提交“更正申请”。

全校本科生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参加校级及以上学科竞赛,成果由教务处提交;由学校或学院组织的社会实践、开放实验、实践成果展演(展示)等有组织的实践活动成果,由学院或组织单位提交;其他成果由学生自己提交。

3.学生所提交的成果通过审核后,即可获得学分。完成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课外培养计划学分,即可在吉林大学教务管理系统录入该环节成绩。具体成绩根据完成学分来确定。

4.教学秘书、辅导员每年对应届毕业生的课外8学分的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对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视为未达到毕业要求,不能正常毕业。

5.学生按照成果完成人顺序不同(除明确学分分配原则外)按照学分分配表格获得学分(依表1)。学生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参加校级及以上学科竞赛,所得分值全校统一。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生按照项目结题结果及成员排名取得学分(依表2);学科竞赛获奖,团队成员获得相同的学分(依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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