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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诈骗擦亮眼,拒绝诱惑心不贪”——新能源与环境学院252108班开展主题团日活动(7)
发布日期:2023-04-30 19:00:39 作者:   来源:    阅读:

为进一步扩大反诈宣传覆盖面,提高各同学的反诈骗意识、维护大家的财产安全。2023415日中午,吉林大学新能源与环境学院252208班团支部在团支书郭岳的带领下开展防范诈骗擦亮眼拒绝诱惑心不贪主题团日活动,暨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主题团日活动。本次团日活动参与人员有支部内全体19名共青团员和8名班级成员,在李四光楼教室进行。


首先,全体成员进行了防诈骗宣传片的观看:《扫黑除恶-严厉打击网络通信诈骗》动画宣传片;防诈骗小课堂等反诈视频,了解什么是诈骗、如何防骗等保护自身财产的安全知识。

其次,团支书郭岳同学为同学们介绍了诈骗的主要形式:1.电话诈骗:通过冒充银行、公检法等机构或者伪造身份证明信息,以获取被害人的资金或敏感信息为目的。常见手段包括威胁、欺骗、诱导等。2.网络诈骗:利用互联网或移动通信技术实施的诈骗行为。主要手段包括虚假宣传、虚假交易、虚假网站等。3.短信诈骗:以发送的短信为手段,骗取被害人的财物或敏感信息。手段包括冒充银行、快递公司等机构,欺诈、诱导等。4.微信诈骗:以利用微信社交平台,冒充朋友或公众号、群组等,通过链接或二维码欺骗、诱导被害人转账或提供敏感信息。这些诈骗手段均会给被害人带来财产损失、泄露敏感信息等危害。对于如何防骗,要有良好的用网用手机的习惯,对网上不明来源的链接,APP,网站,不要轻易点击,相信,下载。要保护好个人身份证信息、银行帐户信息以及一些验证码。

随后,团支书向各位同学宣传了有关防诈骗的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于涉及到欺诈、诈骗等犯罪行为进行了明确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消费者提供了相应的维权途径和补偿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规范了网络空间中的信息安全问题。最后强调,确认被诈骗后,要第一时间向就近的派出所进行报案。

本次团日活动增强了同学们识别和防范电信诈骗的意识和能力,加固了大家的安全防线,让同学们认识到诈骗的危害。社会上的骗局越来越多,同学们需要增强抵抗力,避免因贪图小利而造成自身的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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