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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水文水资源局 2023年公开招聘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27 16:15:10 作者:曹琪林   来源:    阅读:


根据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相关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吉林省水文水资源局拟开展“走出去”公开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公告。

一、基本情况

吉林省水文水资源局为省水利厅直属副厅级事业单位。下设10个副处级单位(9个水文分局和1个墒情监测中心)。主要负责全省水文水资源监测、水生态监测、水环境质量监测、土壤墒情监测、水文情报预报、水文分析计算工作。

二、重点专业招聘情况

为更好的使水文工作服务于吉林经济,为防汛抗旱提供强有力的支撑,现申请采用“走出去”的方式,对水工结构工程、水文水资源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地下水科学与工程等专业进行招聘。

三、招聘计划

面向2023年应届及往届统招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吉林省水文水资源局机关拟招聘站网处水文测验岗位人员1名、水情处水文情报预报岗位人员1名,吉林省墒情监测中心拟招聘实验研究科水资源应用岗位人员1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吉林省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走出去”招聘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

四、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同等条件下属地生源优先。

五、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要求与所需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上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20241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3年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六、招聘组织形式

本次招聘采取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七、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将招聘岗位、岗位条件、投递简历邮箱、咨询电话在吉林大学大学相关网站公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报名,在420日前将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照片发送到指定邮箱。

2.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要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3.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简历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通过应聘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通知本人。待达到一定报名人数后招聘组入校面试。

(三)面试。

采取现场面试形式,面试专家组与应聘人员面谈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专家组的综合评定意见,确定拟聘人选,并通过应聘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通知本人,到招聘单位指定的地点签订就业协议。

(四)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体检在指定的医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合格的考生,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的,在招聘单位和所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对在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八、面试专家组成

由省水利厅及省水文水资源局相关人员组成面试专家组。


联系人:温老师 联系电话:0431-84994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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