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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与资源学院博士点基金课题申报人员确定办法

2016年11月30日 10:04 点击数:

根据学校“申报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课题”的要求,博导类课题和新教师类课题每年都要限项申报。为了确保我院申报人员确定的规范性,同时也为了通过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学院科研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博导类课题申报人员确定办法

申报人员条件: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符合教育部申报条件的在职教师。

申报人员确定办法:

1、将符合条件的教师按照距上次自己申报时间长短统一排序,间隔时间长的排在前面。依据每年学校下拨的名额数量,从前到后,按序确定申报人员。

2、距上次申报时间相同的教师,共同协商,确定申报顺序。

3、当年新评聘的博士生导师,按距上次申报时间为零计算,接在当年顺序的末尾。

4、符合条件的所有教师每循环一次,称为一个轮回。每个轮回,每位博导只能申报一次,不管申报的课题是否获批,都要列入下一轮回排序。

5、若教师因某种原因不能在规定年份申报,不能自行找别人顶替,但可以往后串一年,当年的名额自动顺延。若该教师下一年仍不能申报,则视为本轮回自动弃权,不可再后串,别人也不能顶替。本人列入下一轮回排序。


二、新教师类课题申报人员确定办法

申报人员条件: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师,且符合教育部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确定办法:

1、将符合条件的教师根据来学院工作时间(计算到月)长短统一排序,时间长的排在前面。根据每年学校下拨的名额数量,从前到后,按序确定申报人员。

2、来学院工作时间(计算到月)相同的教师,年龄(计算到出生日)大的优先申报。

3、来学院工作时间(计算到月)相同、年龄(计算到出生日)也相同的教师,协商确定申报顺序。

4、每轮循环每位教师只能申报一次,不管是否获批。在学院所有青年教师轮过之后,若后面没有新进的青年教师,则再重新循环。

5、若教师因某种原因不能在规定年份申报的,可以往后串一年,不可以自行找别人顶替,当年空出的名额自动向后顺延。若该教师下一年仍不能申报,则视为本轮回自动弃权,不可再后串,别人也不能顶替。本人列入下一轮回排序。


三、博士点基金课题申报人员确定办法说明

1、本办法自2014年开始试行。

2、若有特殊情况,由学院研究决定。

3、本办法解释权归环境与资源学院。

环境与资源学院

2013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