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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与资源学院打卡考勤制度暂行管理办法(试行)

2016年08月08日 09:31 点击数:

环境与资源学院打卡考勤制度暂行管理办法(试行)

根据《吉林大学教职工考勤管理暂行办法》(校发[2001]233号)和《环境与资源学院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中的规定,我院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做好考勤工作,实行打卡考勤制度。

第一章 考勤打卡日常管理

   第一条 学院教师为非坐班制人员,上班时间可根据授课任务及单位工作情况掌握;其他人员均为坐班制人员,执行每周五天工作制,上下班均需打卡,一天两次。

   第二条 打卡时间为工作日的早8:00之前,下午16:30之后。打卡一律由本人亲自操作,严禁代人打卡。

   第三条 安装三台指纹考勤机。一台在北区理化楼257学院办公室门口走廊,一台在南区理化楼242环科系办公室门口走廊,一台在南区李四光楼环资学院实验室门口,请打卡人员准时到指定位置打卡。

   第四条 打卡时请将手指平压于指纹采集窗口,指纹心尽量对准窗口中心,手指不要倾斜或放在指纹采集窗口太偏的位置,保持手指水平按在指纹采集窗口上,并覆盖尽可能大的面积,指纹输入结束后,出现提示报打卡者的名字及工号为成功验证指纹。

第二章 请销假制度

   第五条 凡教职工因各种原因不能按时上班的,履行请假手续。教职工请假时,应写请假单,说明请假的种类、请假的期限,并由主管领导审批。每月病事假3天以下,请业务主管领导签批;3-5天请学院分管领导签批;5-10天由学院党政联议会议决定。请假审批表请详见附件1

   第六条 凡因公出差或外出办事未能打卡者,填写因公外出审批表,并由主管领导审批。出席会议者,附会议通知;上课的实验员,附课程安排。因公外出审批表请详见附件2

第三章 出勤率及相关奖惩措施

   第七条 全年病、事假合计不超过三天且迟到及早退(一小时内)不超过六次者为优勤奖,优勤奖单独在单位业绩津贴中发放;无请假且迟到及早退一小时以上者按无故旷工处理,无故旷工一次及以上者不给予发放优勤奖。

   第八条 每学期病事假累积十天(及以上)或迟到及早退(一小时内)20次以上者,全年病事假累积15天(及以上)或迟到早退30次及以上者取消评奖评优资格,单位业绩津贴酌情予以下调并按《吉林大学教职工考勤管理暂行办法》(校发[2001]233号)中规定处理。

   第九条 其余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探亲假等管理制度均按《吉林大学教职工考勤管理暂行办法》(校发[2001]233号)中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 本办法自201691日起执行,最终解释权归环境与资源学院所有。






                                     环境与资源学院

                                      2016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