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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治工作
吉林大学地下非常规能源开发与地质环境修复国际化示范基地(以下简称基地),由建设工程学院和环境与资源学院联合共建,为发挥学科交叉的优势,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统一思路、目标和行动,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基地建设的理念与目标
紧密围绕国家重点一级学科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以地质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水利工程和土木工程为基础,以国家省部级科研基地、重点实验室为平台,加大引进海外人才(具有外国国籍或所在国家永久居留权)的力度,提升引进国外智力的层次,促进引进海外人才与学院内科研骨干教师的融合,开展高水平合作研究与学术交流,共同培养学生。在基地这个平台上,能汇聚一批世界知名的人才,产出原始性创新能力的成果,真正地提升基础学科的综合竞争力。
二、基地的主要工作任务
根据基地建设计划,瞄准学科前沿,自主开展合作研究、学术交流、联合培养学生,承担国内外重大科研任务。
1.每个学院每年聘请海外学术名家(在相关领域有着国际上的重要学术影响)不少于3人,在校工作不少于1周。
2.每个学院每年聘请海外学术骨干(副教授职称及以上)不少于10人。
3.每个学院每年至少由海外人才为研究生开设1门海外优质课程,不少于30学时。
4.每个海外人才在学院不少于1次高水平学术报告,不少于2次学术座谈。
5.每2年开1次国际学术会议。
6.申办成功1-2个合作办学(双学位)项目。
7.基础专业均用英文授课招收外国留学生,每年派出30余名学生赴海外学术交流。
8.每个学院每年选派3-5位学术骨干赴国外学术交流,基地给予经费上的支持。
三、基地管理
基地实行双负责人制,2个学院的院长为主任,分管外事与科研副院长为副主任,推荐1名熟悉外事工作的同志为协调人,名单如下:
基地主任:孙友宏、赵勇胜
副主任: 刘宝昌、卢文喜
协调人: 陆志东
管理委员会由以上5人组成,主要任务是制定工作计划,落实相关工作,开展基地效益评估,管控基地的学校专项经费。
四、基地经费支付原则
基地的学校下拨经费主要用于支付:
海外人才的国际旅费和城市间交通费;酬金或津贴;食宿与市内交通费;必要的医疗开支。还用于支付:宴请费、礼品费、翻译费、学校学术骨干出国费用。
1.海外人才国际旅费和城市间交通费:
海外名家、一部分学术骨干(指有较好聘请效益的专家)的国际旅费,按经济舱,资助原则上限15000元以内报销;城市间交通费按学校教授等同,凭据报销。国际机票由学院外事秘书按相关规定程序要求协助购票。
2.酬金或津贴:
1)学术讲座(一场):2000-3000元/人·场
2)海外优质课程:200-300元/人·课时
3)从事合作科研的工作津贴:8000-12000元/人·月
3.生活费用:
1)来访外国专家可根据级别、职务及对学院的贡献大小每人每天提供500-900元的生活补助;
2)补助可用于外国专家的住宿、用餐、接送机、市内交通、礼品等费用,其中,住宿宾馆应为四星或四星以下;用餐标准每人每天原则上不超过300元;礼品应当尽量选择具有中国特色的纪念品、传统手工艺品和实用物品,不求奢华,每人次礼品不超过200元;
3)外宾在华期间宴请不得超过2次,外宾5人(含)以内的,中外人数原则上在1:1以内安排;外宾超过5人的,超过部分中外人数原则上在1:2以内安排,每人每次不得超过300元。
4)医疗开支:必须的就医费用和用药费用,凭据报销。
4.学校学术骨干出国费用:
每个学院原则上一年资助2名,每名10000元。
五、例行工作
每年3月初,召开一次基地工作会议,总结上年度工作。
每年10月份,召开一次基地工作会议,规划下一年度工作。
每个学院至少有10名学术骨干参与基地建设,学术骨干每年3月份上报上年度工作总结,据此由管理委员会开展一年一度的效益评估。
建设工程学院
环境与资源学院
2015年9月18日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