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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地下非常规能源开发与地质环境修复国际化示范基地建设的若干规定

2015年09月18日 09:37 点击数:

吉林大学地下非常规能源开发与地质环境修复国际化示范基地(以下简称基地),由建设工程学院和环境与资源学院联合共建,为发挥学科交叉的优势,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统一思路、目标和行动,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基地建设的理念与目标

紧密围绕国家重点一级学科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以地质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水利工程和土木工程为基础,以国家省部级科研基地、重点实验室为平台,加大引进海外人才(具有外国国籍或所在国家永久居留权)的力度,提升引进国外智力的层次,促进引进海外人才与学院内科研骨干教师的融合,开展高水平合作研究与学术交流,共同培养学生。在基地这个平台上,能汇聚一批世界知名的人才,产出原始性创新能力的成果,真正地提升基础学科的综合竞争力。

二、基地的主要工作任务

根据基地建设计划,瞄准学科前沿,自主开展合作研究、学术交流、联合培养学生,承担国内外重大科研任务。

1.每个学院每年聘请海外学术名家(在相关领域有着国际上的重要学术影响)不少于3人,在校工作不少于1周。

2.每个学院每年聘请海外学术骨干(副教授职称及以上)不少于10人。

3.每个学院每年至少由海外人才为研究生开设1门海外优质课程,不少于30学时。

4.每个海外人才在学院不少于1次高水平学术报告,不少于2次学术座谈。

5.2年开1次国际学术会议。

6.申办成功1-2个合作办学(双学位)项目。

7.基础专业均用英文授课招收外国留学生,每年派出30余名学生赴海外学术交流。

8.每个学院每年选派3-5位学术骨干赴国外学术交流,基地给予经费上的支持。


三、基地管理

基地实行双负责人制,2个学院的院长为主任,分管外事与科研副院长为副主任,推荐1名熟悉外事工作的同志为协调人,名单如下:

基地主任:孙友宏、赵勇胜

副主任: 刘宝昌、卢文喜

协调人: 陆志东

管理委员会由以上5人组成,主要任务是制定工作计划,落实相关工作,开展基地效益评估,管控基地的学校专项经费。

四、基地经费支付原则

基地的学校下拨经费主要用于支付:

海外人才的国际旅费和城市间交通费;酬金或津贴;食宿与市内交通费;必要的医疗开支。还用于支付:宴请费、礼品费、翻译费、学校学术骨干出国费用。

1.海外人才国际旅费和城市间交通费:

海外名家、一部分学术骨干(指有较好聘请效益的专家)的国际旅费,按经济舱,资助原则上限15000元以内报销;城市间交通费按学校教授等同,凭据报销。国际机票由学院外事秘书按相关规定程序要求协助购票。

2.酬金或津贴:

1)学术讲座(一场):2000-3000/人·场

2)海外优质课程:200-300/人·课时

3)从事合作科研的工作津贴:8000-12000/人·月

3.生活费用:

1)来访外国专家可根据级别、职务及对学院的贡献大小每人每天提供500-900元的生活补助;

2)补助可用于外国专家的住宿、用餐、接送机、市内交通、礼品等费用,其中,住宿宾馆应为四星或四星以下;用餐标准每人每天原则上不超过300元;礼品应当尽量选择具有中国特色的纪念品、传统手工艺品和实用物品,不求奢华,每人次礼品不超过200元;

3)外宾在华期间宴请不得超过2次,外宾5人(含)以内的,中外人数原则上在1:1以内安排;外宾超过5人的,超过部分中外人数原则上在1:2以内安排,每人每次不得超过300元。

4)医疗开支:必须的就医费用和用药费用,凭据报销。

4.学校学术骨干出国费用:

每个学院原则上一年资助2名,每名10000元。

五、例行工作

每年3月初,召开一次基地工作会议,总结上年度工作。

每年10月份,召开一次基地工作会议,规划下一年度工作。

每个学院至少有10名学术骨干参与基地建设,学术骨干每年3月份上报上年度工作总结,据此由管理委员会开展一年一度的效益评估。




建设工程学院

环境与资源学院

2015918日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