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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与资源学院安全工作岗位责任制度

2016年11月30日 09:42 点击数:

环境与资源学院安全工作岗位责任制度


一、为全面加强学院安全工作,明确学院各岗位的安全工作职责,增强全体教职工的安全工作责任感,营造安全工作人人有责的良好工作氛围,特制定本制度。

二、院长是学院行政负责人,对学院工作负全面职责,是学院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安全工作职责如下:

(一)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和法制观念,将安全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掌握和自觉遵守国家的各类安全法律、法规。

(二)全面负责领导学院安全工作,分配安全工作任务,审定安全工作计划,总结安全工作。

三)建立学院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制度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与学院各部门和全体教职工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

(四)组织全院师生学习、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对全体师生进行安全方面的教育。

(五)参加上级有关安全工作会议及学习培训,定期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会议,部署安全工作。

(六)定期检查学院安全工作,及时了解安全情况,落实学院各类大型活动安全措施和审批权限,指导安全工作。

(七)做好安全方面紧急情况下的总指挥工作。

(八)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学院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安全系数。

三、 书记是学院党组织的负责人,领导学院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其安全工作职责如下:

(一) 认真落实有关安全工作的政策法规。

(二)加强各系室联系工作,加强学院周边环境的治理。

(三)加强学生思想教育,增强学生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学生违法犯罪行为,杜绝学院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 分管安全的行政副院长对院长负责,协助院长主抓学院安全工作,其职责如下:

(一)组织实施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意见,制定学院安全工作计划、措施及各种规章制度。

(二)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增强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

(三)组织做好学院各项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师生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四)定期组织开展学院安全检查工作,检查学院各种设备设施和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五)落实学院安全值班工作,加强对值班人员的管理和检查,增强其工作责任心。

(六)制定完善突发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师生进行应急疏散、消防逃生、紧急救护等应急演练活动,增强广大师生的防范能力和自救自护能力。

(七)聘请有关人员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

(八)完成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计划、汇报、总结、调研执行、情况反映等专项材料。。

(九)接受并处理学院安全工作紧急情况信息。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任务,并做好安全工作总结。

五、 分管教学的副院长是教育教学安全责任人,主要职责:

(一)督促全院教师严格落实教学常规。

(二)对必须外出进行校外教学的课要认真审批,督促其严密组织。

(三)督促全院教师加强师德修养,关爱学生。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四)督促指导教师把学生安全作为教育教学的第一要事,摆在首位,依法办事,依法教学。

(五)监督检查上课期间学生安全和课堂教学纪律情况。

(六)负责全院实验室、仪器室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实验室、仪器室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危险化学药品要专人负责、严格按规程管理和使用。

(七)负责师生参加各类教学活动、教科研活动、外出竞赛活动的教师和学生的安全工作。

六、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主要职责是:

(一)利用各种渠道,定期开展交通、防火、防盗、等安全专题宣传。

(二)利用班会、知识讲座等形式,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对学生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和安全防范教育,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三)负责学生思想教育和行为习惯教育。

(四)重视对学生的自我保护和心理健康教育,落实帮教措施,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五)制定完善突发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学生进行应急疏散、消防逃生、紧急救护等应急演练活动,增强广大学生的防范能力和自救自护能力。

(六)指导班主任做好与家长的联系工作,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七)学生参加校内外各类活动要精心组织,亲自带队,确保学生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