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务处《关于开展2023年度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工作的通知》要求,学院组织大创立项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本年度申报的40个项目均符合立项要求。现将我院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13日至6月1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6月17日16:00前以书面形式反映到学院教学办公室。
联系人:张皎 邮箱:zhangjiao@jlu.edu.cn
新能源与环境学院教学办公室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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