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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与环境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实验教学中心组织机构建设和明确岗位职责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15 12:24:43 作者:   来源:    阅读: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院实验教学中心建设与运行,完善实验教学中心的管理组织,根据《吉林大学本科实验教学管理办法》《吉林大学实验教学中心管理办法(修订)》和《吉林大学实验教学中心评估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学院对新能源与环境学院本科实验教学中心的组织机构和岗位职责提出明确要求,现通知如下:

一、实验教学中心组织机构

主任:张文静

副主任:焦昕倩

            陈薇薇

秘书:魏涛(网站管理员)

成员:马喆(分管水利工程与地下水方向) 白静(分管环境科学与工程方向)

          杨平(仪器设备管理员/教学档案管理员)牛姝(仪器设备管理员)

          孙晓庆(教学档案管理员)谭晓东(安全管理员)

          姜百川  高福民  郭晓静  郝洋  董招君

二、岗位职责

1.实验教学中心主任:全面负责实验教学中心的建设、运行、改革与质量管理工作,向学院进行年度述职,接受学校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考核。负责制定实验教学中心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教育部修购项目的申报和执行工作。负责实验教学课程安排、实验教学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全面负责明确中心工作人员分工和岗位责任的落实、检查监督及年终考核工作。负责指导和管理由副主任、实验室档案管理员、仪器设备管理员、安全管理员和网站管理员组成的管理团队的日常管理工作。

2.实验教学中心副主任:协助主任完成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和运行等各项工作,负责具体管理实验室档案管理员、仪器设备管理员、安全管理员和网站管理员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实施学生评价实验课教师、同行专家评价实验教学效果的组织工作。负责根据本科培养方案编制实验教学计划,根据开课计划制定学期实验课表。

3.实验教学中心秘书:协助主任、副主任完成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和运行等各项工作。负责起草中心工作相关管理制度、管理细则、管理工作流程等文件。负责组织中心工作人员建立工作档案和信息收集整理工作,建立及维护中心数据库及网络平台。负责组织实验员完成岗位工作的组织、协调等工作。负责向实验课教师下达教学任务书。

4.仪器设备管理员:负责仪器设备的维修、新购仪器设备的验收及账目登录工作。要做到固定资产帐、物、标签相符,对每台仪器的标签、使用说明、性能参数等资料进行收集保管。对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进行评估并制定提高仪器设备利用率的措施。对实验室的使用面积是否能满足教学要求进行测算,提出实验环境改善建议。

5.教学档案管理员:教学档案是实验教学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实验教学工作考核的依据之一。档案管理员要认真做好实验计划、实验报告等实验教学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存档、上报等工作,建立规范的实验教学档案。

6.安全管理员:负责实验室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包括消防用品、化学药品、压力容器、电器电路、易燃品、有毒有害物品的安全检查工作。负责制定安全应急处理预案以及组织消防演练等工作。

7.网站管理员:负责实验室网站日常维护和信息更新工作,包括实验中心教学和管理文件信息的及时录入、发布实验教学相关通知以及实验教学相关内容的更新。

8学院实施实验教学资格认定制度。凡通过吉林大学实验技术人员岗前培训且成绩合格、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并独立完成实验试做的工程师,可由学院教学委员会认定为实验教师。

9.实验教师实行集体备课制度,每学期要进行一次集体备课,要有备课记录。

10.实验教师要积极将科研成果或生产应用项目转化为实验项目,年均更新或改进实验项目数应达到总实验项目数的5%。

11.实验教师要积极开展探究式教学方法的研究,注重培养学生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良好的实验习惯以及认真严谨的作风和分析判断、逻辑推理的能力。

12.实验教师要对每学期的实验课进行总结,对实验课成绩进行分析,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以利于实验教学质量的持续改进。对实验实习报告批改严谨规范并保存完好。

13.实验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要积极参加大创、竞赛和开放性创新实验课等课外教学任务,积极承担实验教学改革项目或实验技术项目,每人每两年至少发表实验教学研究改革论文1篇。

14.实验教师及实验技术人员要努力提高实验技术能力,掌握实验室管理和实验教学管理规定。积极参加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学院以及实验教学中心组织的实验技术和安全管理培训,每年至少参加1次相关培训工作。

三、各系的协助

学院各系应积极协助实验教学中心的建设、运行、改革、评估和质量管理等工作。

以上要求请遵照执行。

 

新能源与环境学院

2021年11月12日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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