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和学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文件精神,我校制定了研究生培养费的收费标准,请各单位遵照执行。具体如下: 三年制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收费10000.00元,三年共计收费30000.00元;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收费12000.00元,三年共计收费36000.00元。 二年制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收费12000.00元,二年共计收费24000.00元。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收费10000.00元。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09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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