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研究生教育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新学期学生学费及住宿费交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12-30 18:26:01 作者:   来源:    阅读:

 学费、住宿费是学校收入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及时足额交纳学费、住宿费是学生接受高等教育应尽的义务。截至2011年底,绝大多数学生已按照《吉林大学学生学费及住宿费收缴管理办法》(校发〔2007〕235号)的规定及时足额交纳了学费和住宿费,但仍有一部分学生因各种原因欠费。

学校即将放寒假,现特提请各学院及研究生培养单位领导、研究生秘书、辅导员做好欠费学生的思想工作,督促学生利用寒假回家期间筹措资金,以便2011—2012学年下学期开学初即时将学费及宿费交齐。本专科同学请将款项存入学校发放的交通银行学子卡,研究生同学请将款项存入与校园一卡通关联的中国银行借记卡中,学校将通过银行划转方式收缴学宿费(自2012年春季学期开始,学校不再采用现金和POS机方式收取学宿费)。希望同学们积极配合,避免因欠费影响新学期学籍注册。祝同学们过一个愉快的春节。

如有疑问,请与财务处收费管理科联系。

  电话:85168860

地址:中心校区行政办公楼214室

 

财务处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关闭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解放大路2519号 电话:0431-88502606 传真:0431-88502606 邮箱:cer@jlu.edu.cn

Copyright © 1996-2020 | 吉林大学新能源与环境学院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