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研究生教育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12-2013学年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新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9-07 21:37:36 作者:   来源:    阅读: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相关研究生同学:

2012-2013学年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新贷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本次新贷工作具体要求说明如下:

一、本年度国家助学贷款新贷申请材料应包括:

1.近3个月内乡、镇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

2.本人手写的助学贷款申请书,主要内容包括:

a.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

b.对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认识;

c.明确申请的意向;

d.履行合同义务、按时还款的承诺。

3.身份证复印件(1份,须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4.学生证,中行还款卡复印件(1份,学生证照片页,基本信息页,中行还款卡正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拟申报本学年国家助学贷款新贷的同学须在9月23日前完成以上材料的准备工作,待现场办公工作结束后,连同现场办公时发放的其他材料一同上交到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办公室,现场办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网上申报

拟申请新贷的同学须在现场办公前同时登陆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助学贷款模块,在线填写并提交学生贷款申请基本信息。

国家助学贷款新贷现场办公结束后,贷款研究生须将全部新贷申请材料交至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办公室。研究生秘书根据材料收集情况,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对申报材料完整的研究生进行审核通过操作。待全部材料收集结束后,统一报送研究生管理处。

联系人:王微 联系电话:85166341

研究生管理处

二〇一二年九月七日

 

关闭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解放大路2519号 电话:0431-88502606 传真:0431-88502606 邮箱:cer@jlu.edu.cn

Copyright © 1996-2020 | 吉林大学新能源与环境学院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