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马彦决定设立“环境助学金”,现将“环境助学金”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全体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举止文明。
3、积极参加社会工作、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
4、家庭经济困难,学习目标明确。
5、积极参与导师科研。
二、上报材料与上报时间
请于11月21日前将“环境助学金”申请表(研究生),汇总表(电子版)及发表论文原件和复印件报送至北区理化楼256。
环境与资源学院
附件1.doc
附件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