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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与环境学院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发布日期:2019-03-25 15:37:51 作者:   来源:    阅读:

新能源与环境学院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我院为保证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贯彻“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招生原则,选拔优秀博士研究生申请人,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2019年博士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综合评价考核,对考生德智体全面衡量,着重加强创新能力考查。严密工作程序,充分发挥导师群体作用,坚持信息公开透明,保证2019年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复试组织工作

1、成立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领导工作小组,负责全院博士研究生初试、复试、录取工作。

组长:许天福

组员:汪祥松、花修艺、吴哲、卞建民、董军、王宪恩、任何军、杜新强、李军。

2、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资格审核小组,由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主管院长、教科研办主任和系工作人员相关人员参加组成:

组长:吴哲

组员:花修艺、李军、冯波、秦传玉、王硕

3、学院按系组成三个复试工作小组,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成员组成要考虑专业、研究方向和职称(副教授及以上)等情况。复试小组成员若有亲属考生参加复试的应自动回避。夫妻双方不能同时参加同一复试小组。复试小组在本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复试和录取工作。复试小组在评分前召开会议,研究统一评分标准。每位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面试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面试的主要内容要有书面记录。

地下水科学与工程系复试小组,负责水文及水资源、地下水科学与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水利工程、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学科的复试工作:

组长:杜新强

组员:5名以上符合条件的教师

秘书:冯波

 

环境科学系复试工作小组:

组长:王宪恩

组员:5名以上符合条件的教师

秘书:王硕

 

环境工程系复试工作小组:

组长:任何军

组员:5名以上符合条件的教师

秘书:秦传玉

4、由纪委书记、纪委委员组成监督检查小组,对复试录取工作程序,保密规定、信息公开公示和工作人员的廉洁廉政等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吴哲

组员:王宪恩、刘娜、张文静、田涛

三、 考试的组织和内容

1、初试业务课科目必须成立2人以上的命题小组,设2门课,每门课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命题小组人员名单报招生办备案,命题组长对试卷内容严格把关,确保命题不出差错。试卷印制、封装过程由主管院长监督,核对。试卷评阅由学院组织在专门会议室,试卷密封评阅。并由纪委书记与命题、评卷人员签署廉洁自律承诺书(包括保密规定)。

2、复试考核内容

综合能力面试与专业外语测试:100分

每个博士生复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

专业外语测试(50分)

专业外语口语30分

专业外语听力20分

综合素质能力面试(50分)

学术背景20分

科研能力测试20分

综合素质测试10分

专业外语考试(50分):专业外语口语30分,考试形式为口试,专业外语听力20分。        

综合素质能力面试:50分,由学术背景,科研能力测试,综合素质测试三部分组成。

1)学术背景:20分。考察本科学业情况、硕士论文研究工作、成果、收获及对所报考专业的了解程度。硕士阶段所完成课题的简介级本科阶段学习相关内容。

2)科研能力测试:20分。测试申请人运用本学科基本原理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对本学科科学研究方法的掌握程度,以及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设想、预期成果、创新思想等。

3)综合素质测试:10分。主要考察申请人的思想政治品德,心理素质;专业领域以外的知识量、视野、表达能力;考查团队意识、组织及协作能力、奉献精神等。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四、 复试工作程序要求

1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提交如下材料:

   1)、2019年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

2)考生本人身份证(军人凭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过期临时证件无效) 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3)往届硕士毕业考生提交本人的本科及硕士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在校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毕业后补交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4在国内获得硕士学位者,须提供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在国(境)外获得硕士学位者,应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5“博士报名信息简表”一份。

6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专家推荐书”2份。

2、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准予参加复试,复试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复试资格和录取资格。

1)、政治审查不合格者。

2材料造假或不符合要求者

3学位证、身份证、准考证、报考表上的照片与本人不符者。

4不符合《吉林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规定的报考条件者。

3、复试过程要求

1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应为30分钟左右。全过程录音录像。

2复试教师要认真准备考核内容,充分了解考生的学术背景和科研能力。

3复试过程中,教师不得中途离场,不得接打电话,不得做与复试无关的事情。

4)、复试考生须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复试结束后,按照要求在学院网站研究生工作栏目公布复试结果。

录取工作

1、按照考试总成绩择优确定博士研究生的拟录取名单。

2、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业务课笔试)成绩/2×60%+复试成绩×40%

3、复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六、工作日程

1、3月25日,制定并公布业务课初试和复试工作细则

2、42日,业务课考试

3、43日,组织复试体检。

4、4月22日上报并公示拟录取名单。

5、5月初,调档审查。

 

    吉林大学新能源与环境学院

                                   ○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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