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研究生教育 - 通知公告 - 正文
吉林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笔试)工作实施细则(修订)
发布日期:2016-03-17 14:37:38 作者:   来源:    阅读:

 

为做好研究生复试有关工作,根据学校及研究生院关于考试工作有关管理方面的文件及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 命题原则

研究生复试主要是进一步考核研究生对本学科基础理论、基本知识以及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以及运用所学理论解决问题的能力。试题应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进行命题,难易程度要适中,使优秀学生能够脱颖而出。

二、试题命制

1.硕士生复试命题采取院主管领导负责制下的分散命题。由学院研究生工作主管领导聘请各科试题的命题教师。

2.命题教师应由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近期主讲过该门课程且原则上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当。

3.每位命题人员只能参加一门考试科目的命题,命题时应同时给出答案及评分标准。

4.对某些考试科目中含两门或两门以上课程的,每门课程必须分别命题。

5.每位命题教师需将本人所命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分别密封后交给学院研究生秘书统一保管。

6.各科试题的名称必须与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所公布的复试考试科目名称一致。

7.每个专业的笔试科目试题应以100分为满分(若涉及到两门课以上的,所有科目总和为100)60分为及格线。

8.试卷由学院统一负责印刷。

9.复试试题及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接触试卷的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试题内容。

三、考试试卷密封

1.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应核对考卷数量,并按要求将所有试卷中标明考生基本信息的卷头部分进行密封,确保试卷评阅人员无法从试卷中获知考生信息。

2.试卷密封装袋后,监考人员应将试卷交由学院研究生秘书负责保管。保管地点必须是学校内办公场所。

四、考试试卷评阅

1.考试结束后,学院将在统一地点、统一时间组织进行试卷的评阅工作。

2.为保证评卷工作按时完成,如命题教师无法及时评卷,学院将安排其他相关教师按照答案及评分标准阅卷。

3.试卷评阅必须使用红色笔。试卷的评阅应严格按照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进行。

4.试卷上任何所给分数如有修改,修改人必须签字。

5.阅卷结束后,由学院统一拆封试卷、登录学生成绩。

五、考试试卷保存

1.各门考试科目的试题、答案及考试试卷由学院统一保存。

2.试卷要用学院统一格式的试卷封面分装,并按试卷封面要求填写清楚应填栏目。

3.试卷应保存到学生毕业离校后不少于三年。

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吉林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所有。

吉林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

201638

 

关闭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解放大路2519号 电话:0431-88502606 传真:0431-88502606 邮箱:cer@jlu.edu.cn

Copyright © 1996-2020 | 吉林大学新能源与环境学院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