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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新能源与环境学院2022年度“小米”奖学金(硕士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0-27 13:43:58 作者:   来源:    阅读:

吉林大学“小米”奖学金(研究生)是由北京小米公益基金会在我校设立,用于奖励我校“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优秀学生的社会奖学金。为做好吉林大学“小米”奖学金(研究生)是由北京小米公益基金会在我校设立,用于奖励我校“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优秀学生的社会奖学金。为做好2022年度“小米”奖学金的评审工作,根据《吉林大学研究生社会奖(助)学金评审办法》(校发﹝2018﹞24号)及设奖方要求,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人数及金额

每年奖励基础学制内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8人,奖励总金额为15万元人民币。具体奖项设置如下:

1.特等奖学金4人,奖励人民币2万元/人;

2.优秀奖学金14人,奖励人民币0.5万元/人。

二、奖励范围及推荐名额

我院可推荐基础学制内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人。

三、评选条件

1.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

2.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立志扎根人民,奉献国家,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敢于担当、不懈奋斗、自强不息的精神。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无违法违纪行为。

4.具有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尊敬师长,身心健康,热爱集体,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

5.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能够激励和带动身边同学敦品励学、奋发向上、顽强拼搏。

6.吉林大学“小米”奖学金(研究生)参选人员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同时,在当前评奖学历阶段还必须在以下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1)热爱科学研究工作,勇于探索,敢于创新,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当前学历期间取得的代表性成果在”五个价值”(科学价值、技术价值、文化价值、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的某一方面或多个方面突出;

(2)在热心公益、服务社会等方面事迹突出;

(3)自强自立,拼搏进取,在励志成才方面事迹突出,具有示范和引领作用;

(4)荣获国家级荣誉称号。

7.本年度未获社会奖学金,当前学历阶段已用于参评校级社会奖学金并获奖的有关材料不能重复使用。

8.本奖学金同一学历阶段不能重复获得。

四、评选程序

1.培养单位初评。 研究生向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由研究生培养单位进行初评,并将初评结果在本单位内部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学校推荐。

2.资格审核。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对各单位候选人资格及材料进行审核,审核不合格的,培养单位原则上不能补报。

3.答辩评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组织评审答辩,评选出拟获奖人选。

4.学校公示。评选结果在校内办公网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材料报送

请拟参加评选的同学于2022年10月29日(周六)下午16:00 前将以下材料统一发送至mrli21@mails.jlu.edu.cn,邮件主题命名:姓名+小米奖学金

1.电子版《吉林大学研究生社会奖学金申报表》(文件命名:姓名+申报表)和电子版相关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合成1个PDF,文件命名:姓名+佐证材料),;

2.电子版《评选表》 (文件命名:姓名+评选表)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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